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应用 > 正文

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当前,一些招标投标政策措施中仍隐含地方保护或所有制歧视的内容,影响了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一些企业对“投标难、中标难”反映比较集中。为积极回应市场关切,8部门联合出台《规则》,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作为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规则》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机衔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现有制度,从规范地方政府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角度,明确要求相关政策出台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不得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招标投标领域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规则》紧密结合招标投标市场特点和关切,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共5章22条,主要包括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总则、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在审查标准方面,《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提出7个方面40余项具体审查标准,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解决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在审查机制方面,《规则》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审查结论等内容,强调政策措施应当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并应当在审查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听取有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

  为更好监督管理,《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

  为压实责任主体,《规则》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本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审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结论。

  《规则》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进《规则》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方建立完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配套机制,从严从实开展审查工作,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规则》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同时,按照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总结各地方落实《规则》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于贯彻落实《规则》不力,仍然制定实施地方保护或者所有制歧视政策措施的地方,视情进行督办、通报,坚决督促有关地方整改到位。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04.08边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gzdt/202404/20240408_7774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