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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城环委到莒南县开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4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石光亮带队到莒南县开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和文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紧密围绕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听取全县湿地保护情况介绍以及关于完善《条例(草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面的意见建议,肯定了莒南县在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管理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石光亮指出,湿地是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通过完善《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制度规范,对推进我省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省人大城环委办公室副主任于振善,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郑汝志,一级调研员张忠东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一兵,莒南县委书记、临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慧林陪同。(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404/t20240411_4718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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