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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6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辽农领办〔2024〕14号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员高校,省(中)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决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省委农办决定开展202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1.辽宁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的路径研究。

  2.辽宁推进乡村振兴在建设农业强省上攻坚突破的实践研究。

  3.辽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策举措研究。

  4.辽宁“三农”工作中的新质生产力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5.辽宁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增长极研究。

  6.辽宁培养“新农民”相关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

  7.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三农”工作中其他有必要开展的重大研究课题。

  二、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课题原则上以单位名义承担。其中,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单位要完成1项课题研究;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员高校每单位原则上应完成1项课题,鼓励联盟各专业工作组整合多高校专业力量深度研究相关课题;其他有关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课题承担单位应建立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应熟知省情、农情,关注辽宁乡村振兴发展,现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

  3.研究课题原则上要在给定的6个选题范围内选定,可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实际,选取主攻方向、具体方面,采取增加副标题方式进一步明确研究课题。确有必要的重大选题,可自行拟题研究。

  4.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意义,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立项和管理

  1.课题立项。课题立项采取报备制,各单位申报即立项。由各单位确定承担课题及课题组,填报《辽宁省农办2024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于4月26日(星期五)17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电子文档(不提供纸质材料)报省委农办。

  2.课题管理。

  (1)省委农办加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跟踪参与指导课题研究有关工作和活动。

  (2)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课题的管理,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度,并为课题研究按时完成提供必要研究条件。课题组须明确承担日常沟通联络和文稿修改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时向省委农办报告课题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其运用等情况,于2024年9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报告(6000字左右)。课题负责人主动参加省委农办组织的课题研究活动,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有关事项

  1.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委农办和课题承担单位共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省委农办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为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研究成果”等字样。

  2.本年度课题研究无经费资助。

  3.省委农办将组织课题成果评选,以省委农办名义授予一等奖若干名(立项课题总数的10%,下同)、二等奖若干名(20%)、三等奖若干名(30%)、优秀奖若干名(40%)。

  4.省委农办将综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课题成果的运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洪伟

  联系电话:024-23448961,13904031683

  报送邮箱:lnswnbzczdc@163.com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

  2.辽宁省农办2024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员高校:沈阳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民族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理工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程学院、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科技学院、辽东学院、渤海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大学、大连大学、沈阳医学院、营口理工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连艺术学院、大连科技学院、沈阳工学院、沈阳城市学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沈阳科技学院、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职业学院、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顺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省(中)直有关单位:省民宗委、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林草局、团省委、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农信联社、省气象局、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附件 2

  申报年度

  2024年

  课题编号

  辽宁省农办2024年度重点课题

  立项申报书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负 责 人:   

  课 题 承 担 单 位:   

  专职联系人及电话:   

  填  报  时  间: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制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zwgk/zszdgkwj/202404021546114320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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