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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局召开全市补充耕地项目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3月28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补充耕地项目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研究全市补充耕地项目攻坚推进工作,通报了各县(区)局3月份补充耕地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各县(区)局关于补充耕地项目开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要正视问题,找准差距。各县(区)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查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原因及与目标任务存在的差距,拿出项目攻坚的态势,强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备案;二是要增添举措,倒排工期。各县区局、市整治中心要按照补充耕地项目争先提能攻坚工作规定的各阶段时间节点,认真研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加强部门协调,加快落实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新增耕地核定、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程质量评定等竣工资料准备工作。同时要按时按质完成填报类排查整改项目备案;三是要严格程序,逗硬落实。《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项目实施、验收程序,各县(区)局分管领导要保持头脑清醒,认真研究,各县(区)整治中心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抓好落实,对尚未完成规划设计变更的项目要严格按程序审查,严禁出现事后变更行为,涉及变更的项目变更方案于4月7日前报送市局审查,过期不予审批;四是要严肃通报,严格问责。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4日给各县(区)政府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县(区)在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开发复垦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入库工作,近期省厅耕保处对市(州)的工作提示中也明确田坎类土地整理项目及正在实施的省投项目原则上于5月底完成备案入库,未及时备案入库造成指标损失的,后果自行承担。因此,地方投资项目也必须在5月底完成备案入库,因不能按时备案入库造成指标损失的,将跟踪问责。局办公室要按照攻坚要求认真开展督查督办,严格进行通报,对未按项目攻坚工作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将给相关县(区)局主要领导发书面提醒函。

  广元市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冉子龙主持会议。市局督查督办室、耕地保护监督科、市国土整治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分管领导,整治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4/4/1/5f8bcb3e93784e1c9d9e9eeaf42dbaa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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