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用大明湖风景名胜区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用大明湖风景名胜区的请示》(济园林呈〔2024〕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明湖分区位于中心城区中部,是济南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施内容之一,包括西泺河、西圩子壕等10条河流,属于济南市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其中,西圩子壕涉及大明湖风景名胜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河道拓宽、景观绿化提升和河道挡墙基础工程,位于大明湖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占用总面积为0.198公顷。
二、专家论证意见
3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3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大明湖风景名胜区景观影响评价及生态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实施评估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经质询讨论,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如下意见:1.进一步做好与大明湖风景名胜区规划、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防洪排涝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2.建议对西圩子壕河道两侧统一进行绿化及景观提升完善,同时,宜突出景区特色绿化景观;3.补充评价区内水利等相关数据,完善生态恢复措施。
三、省自然资源厅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专家论证意见。经复核审查,《方案》及《报告》已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你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403/t20240326_4714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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