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3〕10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检查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已取得有效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不超过2%比例从企业库中随机抽取,共检查120家。检查人员从地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随机抽取,通过现场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企业人员档案、项目档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等书面资料、实地走访(暗访)项目等方式开展检查活动。
(二)检查结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企业经营管理合规,销售现场管理设置规范。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企业处于失联状态,无法取得联系。二是部分企业存在资质管理不规范,技术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从业人员缺少资质证书、社保挂靠、开发项目手册未备案等问题,个别企业存在开发资质超期、法人未及时变更问题。三是部分房地产企业的房地产项目销售现场存在五证两书、销控表、一房一价表、噪声影响的情况及采取的防治措施、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材料未公示或公示不规范等问题。
(三)整改情况。经过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基本已完成整改。对无法取得联系,未接受检查的洛阳市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口博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息县金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博盛置业有限公司、信阳长信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将相关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注销资质等方式予以处理。
二、房地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通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系统,按照15%的比例抽取机构35家,并将涉及投诉举报的1家机构纳入检查范围,共36家。随机抽取了13名房地产估价专家、10名房地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采取联网核查、集中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从机构备案、内部管理、诚信执业、估价师注册、社保缴纳、信用档案管理、估价报告质量等方面对受检机构进行检查。
(二)检查情况。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多数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内部管理、诚信执业、执行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较好,但部分机构存在专职估价师数量不符合备案条件、估价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少数房地产估价机构存在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不一致、企业法人未及时变更等问题;二是少数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和劳动合同不规范,规章制度和证书证照等现场公示不到位、行业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部分房地产估价师社保缴纳异常;四是个别机构备案过期未延续、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不高。
(三)整改情况。经过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多数检查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但也有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未全部整改到位。河南华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手续未办理;河南安永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尚未整改到位;河南国普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滑县分公司、河南宇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嘉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商丘市秉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5家机构缴纳社保估价师人数仍不满足备案等级要求;河南合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商丘市华瑞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虽缴纳社保人数满足备案等级要求,但个别房地产估价师社保未在注册单位缴纳。上述未有效整改的机构应在通知印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备案已过期未延续的安阳市金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襄城县佳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注销备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从全省有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中,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20家物业服务企业,从全省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专家库和地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中随机抽取了30名检查人员组成10个检查组开展检查。检查人员通过现场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暗访)项目等方式开展了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主要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企业经营行为、信息备案、依照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检查情况。从各地检查情况看,多数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但也存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备案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未进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等备案;二是物业服务信息公示不全面,部分小区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和服务投诉电话以及收费内容等信息;三是专业服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小区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记录缺失,环境卫生差,应急预案不全面等;四是消防安全防范不到位,部分小区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维护保养不到位、“飞线充电”等情况。五是部分小区存在私搭乱建行为。
(三)整改情况
经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多数已完成整改,但还有部分企业未全部整改到位。郑州市安佑物业有限公司受检项目存在未严格落实承接查验制度,消防套设施设备不完善的问题;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检项目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未按规划足额配置物业用房等问题;河南省苑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检项目存在私搭乱建问题;商丘乐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检项目存在占用绿化带的问题。上述问题仍需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问题整改。各地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跟踪督促做好整改,同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管。各地要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措施,持续加大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规范房地产开发、评估、物业等行业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提升监管工作水平。要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房地产开发、评估、物业服务企业增强诚信意识,依法规范经营服务,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2023年1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hnjs.henan.gov.cn/2024/01-05/2879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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