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一、印发《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市相关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我委先期已制定印发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本次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细化了检查事项范围、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检查行为,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通知》正文包括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其中日常检查根据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有序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特定情况或依据工作需要,对特定对象或者特定事项进行检查。二是严格行政检查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单制度,对现场检查程序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三是规范行政检查结果处理,要求根据行政检查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记录结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理。四是强调行政检查档案要严格按要求归档,确保行政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附件中清单包括27项内容,主要是结合行政检查事项以及工作实际开展,细化了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事项范围、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

  三、印发《通知》的考量是什么?

  答:制定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是为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检查事项范围、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检查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 本《通知》自何时开始正式实施?

  答: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阅读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2023-12-28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xxgk/zcjd/436325202/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