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领域政策性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什么?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积极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投保,做到“愿保尽保”。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引导农民购买保险产品,规范农业保险市场行为,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优势在于其具有较低的保费、较高的保额、较全面的保障范围以及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风险的特点。因此,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农民和农业生产的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缓解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农业经济损失,保障农民的基本生计。
二、参加政策性保险的好处有哪些?
一是费用少。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级政府保费补贴比例高达60-90%,参保农户自行承担保费较少,这等于政府出钱为种植业养殖业系上了“保险带”。做到愿保尽保,
二是有利于减少自然灾害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减少农民收入的巨大波动。由于有农业保险提供灾害损失补偿,农民可以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生活,消除灾害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是有利于灾害的预防和有效救助。农业保险实行“防赔结合”的管理方针,通过保前检查、制定并落实防灾预案等—系列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当灾害发生后,又通过—系列的措施来减少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品种有哪些?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设施农业、苹果、奶山羊。
3.省级品种:核桃、猕猴桃、仔猪、种公猪。
4.省级支持的创新品种:为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民增收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本年度计划在全市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樱桃完全成本保险等。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和保险金额是多少?
根据《2023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陕办金〔2023〕8号)的相关精神,2023年创新险种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每头保额2000元不变,保费由70元下调至65元;樱桃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额4000元不变,保费由160元下调至104元。其他险种保额、保费继续执行上年度标准。
中央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保额500元,保费15元;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保费60元;奶牛保额8000元,保费400元;育肥猪保额800元,保费40元;公益林、商品林保额550元,保费1元。
中央奖补品种:苹果保额3000元,保费80元;设施农业(含棚内作物)保额12500元,保费400元;奶山羊保额1200元,保费60元。
省级品种:猕猴桃保额2000元,保费80元;核桃保额1000元,保费42元;花椒保额700元,保费42元;大枣保额800元,保费40元;仔猪保额400元,保费18元;种公猪保额2000元,保费100元。
特色品种(具体保额、保费、费率以当年地方政策性文件为准):葡萄保额4000元,保费240元;石榴保额4000元,保费120元;中药材保额3000元,保费150元。
五、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比例是多少?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油料作物保险保财政补贴8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0%、区(县)级财政补贴5%.
2.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保费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0%、县(区)级财政补贴5%。
3.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设施农业、苹果、奶山羊保费财政补贴7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7%、县级(区)财政补贴3%。
4.省级品种:核桃、猕猴桃、仔猪、种公猪保险保费财政补贴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10%、 县(区)级财政补贴5%
5.创新品种:生猪价格指数、樱桃完全成本保险财政补贴85%,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5%、县(区)级财政补贴5%。
六、如何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
可以自行投保,也可以由村集体组织投保。自行投保的,联系当地农业保险承保公司办理投保手续;组织投保的,村集体制定投保清单,由投保农户签字确认,向农业保险承保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七、出险后如何理赔?
参保农作物及保险动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在24小时内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镇(街道)在24小时内分别报所在县(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及时组织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据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根据。
八、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赔付方式有哪些?
政策性农业保险确认后的理赔资金,全部通过“—卡通”支付给受灾农户。
严禁通过虚假赔案、虚列费用、扩大损失等方式返还代缴保费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农业保险赔款的行为。严禁将赔款转入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等指定的账户、保险机构员工个人账户或部分被保险人账户后由其代发。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zcfg0829/20231219/98331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