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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日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

  近期,国家开发银行向福建福州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发放1000万元贷款,标志着全国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成功落地。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保障对象是谁?由谁来建设?怎么管理?记者采访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

  此次改革重点是什么?

  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路子,最终实现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原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现在则在原有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基础上,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为配租型和配售型两种保障性住房,其中配租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与此同时,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双轮驱动”存在一长一短的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对滞后,在住房供给中占比偏低,不能满足需求,存在明显短板。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由于房价高,部分工薪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住房。

  “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新路子,最终是实现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该负责人说。

  保障对象包括哪些群体?

  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及城市引进人才,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那么,保障对象又包括哪些群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各地当前重点要保障好两类群体,一类是住房困难未得到解决、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另一类是城市需要引进的科技人员、教师、医护人员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覆盖其他群体。

  目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的具体条件,还要看地方政府下一步的规划和要求。标准是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财产等因素按顺序配售,从困难的群体做起,逐步拓展范围。

  据悉,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将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更不能利用保障性住房进行牟利。

  “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将是区分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化住房的一个重要举措,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该负责人说。

  建设过程中有何原则?

  坚持“以需定建”,可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筹集。新房新政策,老房老办法

  按照相关要求,城市党委、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负有主体责任。专家表示,目前建设保障性住房面临的困难较多,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运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着力解决好建多少、怎么建、资金怎么平衡、怎么配售、怎么管理等一系列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坚持“以需定建”原则。地方政府要根据需求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建设筹集计划。

  针对部分城市个别区域出现供给过剩的情况,该负责人说,可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司法处置住房和土地等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避免闲置浪费。与此同时,涉及土地、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已陆续出台。

  专家表示,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一方面,可以切实降低土地成本,从而降低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另一方面,这些存量土地和房屋往往处于区位较好的地块,配套设施较为健全,有利于实现职住平衡;同时,还可以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目前,大部分城市已按要求报送了明年建设计划和建设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将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建设地块,同时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其中,上海、福州等部分城市已经开工了一批项目。

  据悉,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过程中,将采用“新房新政策,老房老办法”的原则,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前已配售的共有产权住房、人才房等,将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摘自《人民日报》2023.12.23记者丁怡婷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gzdt/202312/20231226_775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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