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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冬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渔资字〔2023〕8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

  冬季温度降低,养殖品种面临摄食弱、代谢慢、体质差等问题,易受病原侵袭发病甚至死亡。为加强冬季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做好池塘消毒、水质管理、保温防冻等病害防控措施,保障产业健康发展和优质水产品的稳定供应。根据农业农村部《冬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我省《冬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供各地市参考使用。

  联系人:徐涛联系电话:0531-86945304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1日      

  

  冬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

  一、养殖生产

  (一)鱼类

  1.水质调节。调控好水质,稳定生态环境,定期检测养殖水体溶解氧、pH、氨氮、亚硝酸盐等指标,保证水质清新,溶解氧在5mg/L以上,pH值在7-8.5,透明度在40-50厘米。定期检查水体浮游藻类生物量、浮游动物数量。浮游藻类少、透明度较大时,可适当培育浮游藻类,也可直接补充硅藻或小球藻;浮游藻类过多时,可采取消毒等措施减少浮游藻类含量。浮游动物数量较多时,可全池泼洒敌百虫溶液(水产用),防止浮游动物大量滋生导致水体缺氧。

  2.投喂管理。冬季养殖鱼类不宜过早停料,应选用优质配合饲料,在天气晴好、气温较高的中午少量投喂,以维持鱼体体质,增强抵御寒冷和抗病能力,提高越冬期及开春养殖成活率。根据天气条件、水质、养殖阶段、养殖生物健康状况,及时调整每天的配合饲料投喂量。水温0-4℃时,不宜投喂,春季融冰后应尽早投喂,提高越冬成活率。

  (二)对虾

  1.苗种选择。苗种投放前应对种苗进行重点疫病病原检测,建议选择无特定病原(SPF)的对虾苗种用于养殖生产,不使用检测阳性的对虾苗种。

  2.水质调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极端天气前后及时调控养殖水体,做好水温调控,注意水体中溶解氧的变化情况,溶解氧偏低时应及时采取增氧措施。

  3.用水处理。配备足够容量的消毒蓄水池等设施,保证足够的蓄水时间。受天气变化等因素影响,外源水水质指标不稳定,在进入养殖系统前应进行消毒处理。对虾养殖建议采用二级处理,设置2个蓄水池,外源水进入一级蓄水池后进行消毒和沉淀处理,2天后将表层水引入二级蓄水池再次进行消毒和曝气处理2-3天,水体余氯去除后将表层水引入养殖系统。

  4.投喂管理。根据水质、养殖阶段、健康状况,及时调整每天的配合饲料投喂量,避免过量投喂败坏水质。

  (三)刺参

  1.水质底质管理。刺参养殖过程中,添换水是改善水质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冬季水温偏低,刺参摄食量少、代谢弱,对水质影响较轻,可减少换水量。进水时需测温、测盐,保持池水温度、盐度的相对稳定。水体冰封之前,使用底质改良剂改善养殖池塘底质,清除池中腐败杂藻,减少有害细菌繁殖,保障刺参安全越冬。

  2.保温防冻。在冰封期前,把池塘水位提高到2米左右,不要过低也不要过高,过低会增加刺参冻伤几率,水位过高,冰封容易导致刺参缺氧死亡。有条件的养殖场,可将刺参转移到工厂化养殖车间、大棚内进行越冬。

  (四)贝类

  1.池塘维护。检查池塘、塘埂是否漏水,检查进排水闸门是否老化、漏水,检查进水水泵等设施,及时检修、堵漏、更换,做好防冻、防裂工作。

  2.水质管理。冰封前要做好盐度、pH值、氨氮等水质指标检测,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进排水条件好的池塘,在冰封前可增加换水次数,加强水体交换,保证良好的水质。

  3.水位管理。密切关注潮汐变化,提前向池塘加注新水,将水位提高到最高水位,防止贝类因温度骤降引起的应激反应及冻伤冻害。

  (五)藻类

  1.营养调理。冬季是藻类养殖的关键季节,通过适量增施肥料,提高藻类的抗病能力和养分含量。

  2.调节水层。关注气象预报,综合潮势强弱、水体清浑、筏档宽窄、藻体长势以及海水温度和光照情况等及时调整栽培水深。

  3.清除附藻。及时清除浒苔、铜藻等大型藻类,防其缠绕到筏架和苗绳上导致筏架倒伏、遮光等。清理的大型藻类带回岸上处置。

  二、疾病防控

  (一)淡水鱼

  冬季淡水鱼养殖病害相对较少,但需关注水霉病、赤皮病、气泡病及缺氧、冻伤等。防控建议措施如下:

  预防水霉病、赤皮病等细菌性和真菌性疾病,应在捕捞、运输操作中避免鱼体损伤以及水温过低导致的鱼体冻伤和气泡病造成的鱼体鳍条损伤。

  预防气泡病,应定期检查水体中浮游藻类生物量,对于浮游藻类过多的鱼池,宜采用水体消毒措施,适当减少水体中浮游藻类的含量。

  预防鱼体冻伤,应适当提高水位,控制池塘水位在1.5米以上,尽量不要采取循环池水增氧方式。鱼池封冰后,要及时扫除积雪,保持光照充足。

  发病后,建议调控好池塘水质、底质,施用免疫增强剂增强鱼体体质,选用对致病菌敏感的国标渔药拌饲投喂。不建议施用消毒剂,以防造成养殖鱼类大量死亡。

  (二)海水鱼

  冬季海水鱼养殖病害相对较少,但需关注杀鲑气单胞菌病。防控建议措施如下:

  预防杀鲑气单胞菌病,应保持良好水质;适时分池,调整养殖密度;加强饲养管理,投喂优质配合饲料,定期拌饲投喂植物源免疫增强剂。

  发病后,建议对患上皮囊肿初期的鱼,采用聚维酮碘浸泡的方式进行治疗。抗生素类药物中,氟苯尼考对杀鲑气单胞菌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三)对虾

  应关注白斑综合征、传染性肌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等重点疫病。防控建议措施如下:

  购买虾苗前,应对虾苗进行病原检测,选择不携带特定病原的虾苗用于养殖,防止因虾苗携带病原导致白斑综合征、传染性肌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等疾病传播蔓延。

  加强养殖水质状况监测,每天检测溶解氧、氨氮、亚硝氮、pH等水质指标,减少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可通过提升池底溶解氧等措施改善养殖水环境质量。条件许可的养殖场,应定期检测水体细菌总量、弧菌数量。

  发病后,应及时捞出病死虾并用深埋法或高温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适量拌饲投喂VC、免疫多糖等,提高对虾免疫能力;调控水质,稳定温度、盐度、pH等指标,保持高溶解氧状态。

  (四)刺参

  冬季养殖刺参易发生腐皮综合征、气泡病等病害。防控建议措施如下:

  预防刺参腐皮综合征,应注意在季节交替时提前做好池塘底质改良,防止刺参产生应激。网箱、池塘养殖刺参应投喂优质饲料,并控制投喂量。投放微生物制剂调控水质和底质。

  预防刺参气泡病,可以在越冬前用氧化剂彻底改底,分解池塘底部过多的有机质;水温升至5℃左右时,可少量排水和补水,排水补水3-5次后进行改底。

  腐皮综合征发病后,及时将发病个体拣出,全池泼洒聚维酮碘进行消毒,同时结合内服药饵提高刺参免疫力。

  (五)贝类

  冬季海区放养贝类病害相对较少,贝类育苗工作陆续启动,贝类病害的防控重点应放在对育苗期幼虫、稚贝造成严重危害的牡蛎疱疹病毒病上。部分种贝感染牡蛎疱疹病毒不发病,但可以垂直传播给幼虫,引起幼虫的大规模死亡。防控建议措施如下:

  做好种贝检疫,根据牡蛎疱疹病毒病发病阈值,在种贝池水温提升到18℃以上,养殖两周后送专业部门开展牡蛎疱疹病毒检测。确认未携带病毒后,再进入育苗环节。育苗车间做好牡蛎疱疹病毒病预防措施,育苗池需要彻底、全面消杀病毒。高温(50℃,5分钟)、含氯消毒剂浸泡、臭氧和紫外线等措施对该病毒均有较好的杀灭作用。不能通过以上措施消毒的器具,可以在天气晴好时,太阳下晾晒24小时以上。开放式海区环境下,采用划定病毒污染区、限制污染区贝类及相关物品的跨区流动等生物安保措施避免该病毒大范围传播。同时还要注意做到养殖用具专池专用,技术人员跨区作业前做好预防措施,防止交叉传播。

  (六)藻类

  冬季是海带、紫菜、裙带菜等大型海藻的海上栽培期,海带和裙带菜应重点防范强光、透明度过高等灾害及其后期引发的病烂;紫菜应重点方法赤腐病、拟油壶菌病等传染性病害。建议防控措施如下:

  预防海带和裙带菜强光、透明度过高导致的病烂,应定期监测栽培区光照强度和透明度,当光强超过8000lx和透明度超过5米时,及时调整养殖绳水层,防止强光损伤;预防紫菜赤腐病和拟油壶菌病,应注意海上管理,根据潮汐调整网帘高度,特别是收割后,需适当延长干出时间。有条件的可以在发病初期将网帘水分降至20%左右后迅速存入冷库保存3周以上。当部分海区出现病烂等情况时,应立即采收,避免病原在海区中大量繁殖,引起病害蔓延。

  三、水产品运输

  1.收获的水产品应及时、快速运输到位。活鱼、对虾等运输过程中要适当降低温度,合理控制密度,降低装载运输过程中的应激反应。

  2.收获上市的贝类在长途运输前,留出适当的暂养期,增强对后续运输的适应能力,保障贝类鲜活、无异味和机械损伤。贝类运输过程中,将温度降低至1-5℃,包装宜采用通风良好的麻袋,确保运输成活率。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12/t20231222_4602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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