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好壮乡的秀美山水
山水之间,关乎“国之大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在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守资源环境保护底线和红线,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治理,加快广西生态文明强区建设,切实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
严守底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广西拥有“山水甲天下”的自然地理和天然环境优势,水、空气、海洋等生态环境质量均居全国前列。要把先天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后天的发展优势,必须强化底线约束和规划引领,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具体而言,我们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编制实施管用、实用、好用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一张图”上统筹各类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平衡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要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战略研究试点,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为后续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调整优化提供依据。
当前,广西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04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陆海总面积的20.74%,其中桂西桂北生态屏障区红线占50%,生态保护红线聚集度和完整性大幅提升。在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广西明确构建“一屏六区一廊”、衔接“一片海”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27个关键生态区和16条河流生态廊道,将30个县划入重点生态功能区。我们将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负面清单调整,切实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未来五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广西推进生态文明强区建设的关键转型时期。要制定差异化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规则,在空间上、要素上、层级上强化用途管制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健全约束和激励并举的制度机制,加快构建基于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凸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守牢生态强区建设安全底线。
整合力量,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
广西是全国唯一沿海、沿边、沿江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边境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的固有属性,要求我们必须整合资源力量,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生态修复规划,明确八大生态修复任务,划定54个重点区域,部署15项重点工程,安排58个项目;指导各设区市加快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完善自治区、市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为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了规划依据。我们要坚持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相结合,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在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政策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具体而言,我们要持续加强漓江、左右江、西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和北部湾海域生态保护修复,抓好红树林保护修复,继续统筹推进62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9800平方公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要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碳汇调查监测试点工作,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当前,广西已建立“山水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我们要以重大工程建设为引领,统筹各类资金集中投入生态修复领域,充分发挥资源的聚合效应,努力形成生态保护修复互促共进的强大合力。要继续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三大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机制和保障体系,强化政策协同,激发民间团体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为推进生态文明强区建设注入强大后劲。
健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
制度是开展国土空间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的基础和保障。对广西而言,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更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广西着力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健全基于自然资源调查的生态产品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基础管理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完成了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海洋6类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经济价值估算、试点成果核查和质量监督评价,深入推进102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并完善了自治区本级土地开发利用收益机制。
我们要继续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确权登记、资产产权、有偿使用制度,持续发挥“天空地人网”立体监测体系对自然资源的综合监测监管作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切实履行好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要全面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在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中推行通报提醒、约谈纠正、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项机制”,切实从源头上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此外,我们要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与行政执法、行政检察、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促进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与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提高执法督察的威慑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文军)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pl/202312/t20231219_2814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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