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穿越泗水泉林泉群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穿越泗水泉林泉群风景名胜区的请示》(济自资规呈〔2023〕1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鲁发改政务〔2020〕55号)。工程以定向钻方式下穿泗水泉林泉群风景名胜区约390米,其中穿越二级保护区约100米,穿越三级保护区约290米。定向钻出入点均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外。
二、专家论证意见
7月4日,我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7月5日,我厅在济宁市泗水县组织召开了《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下穿泗水泉林泉群风景名胜区实施评估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下穿泗水泉林泉群风景名胜区景观影响评价及生态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议,经讨论质询,专家组原则通过《报告》和《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1.充实完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不可避让性分析论证内容。2.深化项目实施方案比选内容3.进一步规范完善《报告》的文字和图件。
三、我厅意见
我厅原则同意专家论证意见。经复核审查,《报告》和《方案》已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你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312/t20231213_4585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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