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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合理解决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发生的各项费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 系 人:苏镇海       

  联系方式:0991-8863718

  电子邮箱:xjgczjzz@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自治区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docx
  
原文链接: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288/202301/28f468dd19724b75b0b913a2ff7290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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