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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类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112号

  陆峰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建议函复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省正加快实施“分级分类型、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陕西方案”,全力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我厅始终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以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和效率为抓手,重点保障、精准发力。一是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契机,聚焦聚力高质量水利设施建设,积极主动服务、强化部门协同,及时沟通对接水利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建设时序,优先水利资源配置,优化水利设施布局,着力推动水利领域重大布局、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全面落地。二是印发《陕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指导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为陕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引领和保障。三是报国家待批的《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要“强化北洛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修复,建设渭南北洛河引干入支工程项目。”同时,指导渭南市和大荔县将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列入正在编制的《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大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级、县级重点项目清单,予以重点保障,为项目建设预留用地空间。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包括“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内的水利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工作,从空间规划、用地计划、补充耕地、土地审批等方面做好用地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工作,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服务保障包括“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内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顺利落地。期待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熊 宇,联系电话:029-84333048)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5/1166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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