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HNPR-2023-17017
湘农联〔2023〕91号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各二级支行、县支行:
现将《湖南省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同配合,创新方式方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2〕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银行的工作安排,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金融服务为着力点,聚焦畜牧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主体和产业链核心环节,创新金融产品,推行精准服务,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政银合作金融服务畜牧业的新模式,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我省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由养殖大省向养殖强省转变。2024年度,全省农业银行系统发放“五位一体”智慧畜牧贷50亿元以上,争取达到100亿元。往后年度,根据畜牧业金融需求,实现逐年增长。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不同畜种产业发展水平和不同经营主体基础条件,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5000亿级生猪产业链、1000亿级特色畜禽产业链为主,在区域上向畜禽养殖大市、养殖大县倾斜,在发展主体上突出大型龙头企业、中小规模企业,在支持环节上突出良种繁育、规模养殖、饲料生产、畜禽屠宰、肉类加工、冷链运销等,加大全产业链支持力度。
(三)探索创新,精准服务。创新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多元化融资模式,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推行精准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支持畜禽良种培育与推广。对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畜禽种业阵型企业直接认定为支持类,提升服务层级,匹配全方位金融服务产品,符合条件的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项目贷款资本金比例可按农行最低标准执行。大力支持国家级、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保种场以及省级以上畜禽保种场、原种场、扩繁场等育繁基地建设,为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建设和基地日常运营等提供信贷支持。
(二)支持发展设施化智能化养殖。大力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智能化养殖,围绕湘南外向型优质猪肉供应区、长株潭地方优质猪养殖区、洞庭湖现代农牧循环示范区、湘中湘西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区等“优质湘猪”工程重点发展区域,对省内生猪产业龙头企业资金需求采用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产业链等贷款产品重点支持;对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主体日常生产资金需求,匹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微捷贷、“五位一体”智慧畜牧贷等产品进行支持;对小型微型养殖户资金需求采用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惠农e贷、农户小额贷款等产品支持。
(三)支持畜禽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建设。以畜牧行业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为重点,支持其开展养殖、屠宰、加工、仓储、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满足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国际贸易等领域融资需求。支持定点屠宰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畜牧行业龙头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分割、冷链储运、生鲜加工等冷藏加工设施和冷链物流设施,完善冷链配送物流体系。
(四)支持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以畜禽产业化联合体核心企业为依托,降低准入条件,依据联合体核心企业与成员间的交易数据和信息,运用应收e贷、e账通、保理e融、订单e贷等链捷贷线上信贷产品,精准支持联合体上下游成员。对符合农业银行制度规定的联合体成员,在核心企业提供符合制度规定的保证担保、贷款代偿、差额补足、付款责任、回购责任等增信措施的前提下,上下游成员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可采用信用方式。围绕“育种+养殖+流通+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沿产业链利用银企通、商e付等平台,为联合体成员提供便捷开户、结算等金融服务。
(五)支持智慧畜牧贷款发展。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以科技赋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以全省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场户为重点,推广农行“智慧畜牧”场景或第三方“智慧畜牧”合作平台和“五位一体”智慧畜牧贷产品,助力规模化养殖主体智能化水平提升,提高信贷可获得性及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创新优化抵质押担保方式。结合湖南实际,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等涉农特色抵质押方式。积极稳妥推广生猪、奶牛活体抵押,探索开展肉牛等活体抵押贷款。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牲畜活体抵押物抵押、监管、处置等工作。在动产抵押登记的基础上,探索在动物检疫环节开展自愿在线备案登记,支持银行强化抵押畜禽活体贷后管理,为更多养殖户发放信用贷款。
(七)进一步做好数据支撑保障。加快畜牧兽医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加大补贴平台、项目平台、动检平台、新型经营主体平台等数据系统对接共享,为金融机构及时推荐生畜养殖、屠宰等项目清单。
四、支持保障
(一)建立银政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与农行相应分支机构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渠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至少每季开展一次座谈,交流、互通政策信息,协调解决问题障碍。加强业务指导,因地制宜联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广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向农行分支机构提供畜牧兽医行业的国家畜禽种业阵型企业、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原种场、扩繁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以及龙头企业等资源清单,便于农业银行开展针对性金融支持。
(二)配置优惠政策。实施减费让利,农业银行对畜牧行业各类经营主体贷款,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实行优惠利率,监管部门有规定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减免结算账户开立、维护等费用,最大限度降低经营主体资金成本。省农行及各市县分支机构对畜牧行业各经营主体办理的业务,尤其是融资业务,实行优先调查、优先审查、优先放贷,建立绿色通道,在符合监管法规和实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先安排信贷规模,满足全产业链各主体资金需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贷款主体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按要求进行贷款贴息,降低养殖经营主体贷款成本。
(三)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和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在工作实践基础上,及时总结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积极营造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和农行各市分行于每月10日前将双方合作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工作协调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等分别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农行联系人。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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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zcfg/gfxwj/202311/t20231127_32449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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