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农牧局、财政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财政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财政局,农牧厅相关处室局、厅属单位,内蒙古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指导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上下更大功夫,通过调整优化存量、统筹安排增量,强化政策引导、改革完善实施方式,充分发挥财政引导撬动作用,做到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试点落实有效,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动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取得新进展。

  二、细化实施方案

  各盟市农牧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下达的各项目支出方向、自治区分配各盟市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中央财政资金直接切块用于盟市级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务。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编制盟市级实施方案,并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结合政策和项目实施要求,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并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要做好各项政策统筹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各具体任务自治区级实施方案要在2023年6月30日前正式印发,同时上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分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按时报送年度实施计划。

  三、强化绩效考核

  各盟市财政局、农牧局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资金,并对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绩效指标,将政策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农牧厅和财政厅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安排规范性、资金执行进度、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对违反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资金、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等情况,一经发现,将结合有关考核情况予以通报,中央财政将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予以扣减。

  四、加强政策公开

  各盟市财政局、农牧局要认真落实财政厅等七厅(局)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内财农〔2021〕780号),及时将中央财政相关支农政策和盟市级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督促指导基层农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加强惠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开,简化申报流程,公开申报指南,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要规范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政策导向、掌握政策内容、了解政策要求,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

  各级农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全链条监管,组织全面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环节中的风险点,严禁以拨代支,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同时,加大资金执行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农牧厅、财政厅报告。要及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报资金执行情况,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并按要求报送有关基础数据。要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4.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5.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6.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实施粮食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安排资金18148万元。共计安排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旗县43个。

  坚持以促进粮食等重点作物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行种植品种、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和机械作业“五统一”,集成技术、挖掘潜力,提高品质、示范带动,加快形成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绿色高产高效技术体系和组织模式,全面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聚焦玉米、大豆、水稻、小麦等重点粮食作物,选择规模连片、基础条件好的主产县整建制推进。支持创建13个大豆、18个玉米、1个小麦、3个马铃薯、1个水稻、3个中药材、1个甜菜、3个蔬菜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建设玉米、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力争实现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

  建设一批“吨粮田”优势区。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超千斤和“吨粮田”创建,每个粮食作物推进县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每个大豆推进县打造20个百亩田和5个千亩方,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

  建设一批节水增粮推进县。立足黄河流域和干旱缺水地区,选择一批重点旗县开展节水增粮建设,每个旗县的示范区都要建成节水示范区,粮食作物水分生产力提高20%。

  打造一批经济作物“三品一标”基地县。在经济作物优势产区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打造一批产业基础强、科技水平高、生产特色鲜明的经济作物“三品一标”基地县。每个甜菜基地打造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每个中药材和蔬菜基地县打造2个以上千亩方,辐射带动1万亩以上。

  打造一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进县。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盟市,由专家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要打造一批复合种植样板田。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工作任务清单

  盟市
(含计划单列市)

  任务清单

  呼和浩特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包头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呼伦贝尔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兴安盟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通辽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赤峰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锡林郭勒盟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乌兰察布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鄂尔多斯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巴彦淖尔市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乌海市

  ——

  阿拉善盟

  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满洲里市

  ——

  二连浩特市

  ——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311/t20231121_241410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