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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粤建城〔2023〕149号,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为指导和帮助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落实和理解有关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3〕20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指导全省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专项方案》共4个章节、15项具体任务举措。

  (一)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一是对是否依法依规经营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二是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治。

  (二)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方面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一是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二是对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配送的企业在落实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

  (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一是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二是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和设施周边的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一是切实防范监管执法“宽松虚软”问题。二是严查使用燃气人员密集场所。

  (五)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二是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三是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四是提高送气服务监管信息化水平。五是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六是制订完善城镇燃气管理相关法规标准。

  (六)配合做好其他部门负责的燃气安全相关环节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发现的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餐饮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瓶、灶、管、阀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及时告知有关牵头部门。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

  三、有关要求

  一是排查整治。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的,确定有效管控措施。

  二是检查督导。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系统内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等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开展通报约谈,倒查部门和企业责任。

  三是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专项整治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监管执法,公开典型执法案例。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cxjs/zcwj/content/post_4249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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