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放宽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8月4日,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在销售第二阶段放宽申请人范围至全市,并全面缩短各类申请人需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
目前,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即购房者用一半价格,享有商品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等权益,被市民称为“半价买房”。
本次新政的利好主要体现在申请人范围和社保年限要求这两方面。
征求意见稿显示,针对三限房承购人所需符合的条件,首次销售保持不变,在首次销售选完住房还有剩余的情况下,申请人群放宽到全市进行第二阶段销售。
对申购人而言,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由满3年变为满1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由满5年变为满2年;与本市(东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由满1年变为满6个月。
目前,东莞市在虎门、长安、塘厦、凤岗、大朗、松山湖这六个镇街建有“三限房”项目。
今年7月内,凤岗镇和塘厦镇的“三限房”先后开盘,首开去化均超八成;此前,位于虎门镇和凤岗镇的“三限房”首开去化也均超八成;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松山湖三限房)预计2024年开售。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zfgl/dtxx/content/post_4236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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