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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执法典型案例(一)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

  “打非治违”执法典型

  案例(一)

  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典型地区、企业和项目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成效,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我厅对各市州上报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请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案例1

  湘江新区美**科技服务(长沙)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根据12345市民热线投诉,经调查核实,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潇湘路与茶子山路交汇处东南角的美**科技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规定,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美**科技服务(长沙)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罚款0.8万元。

  

  

  

  案例2

  常德市湖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壹号院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由湖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壹号院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目前该工程已完工。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规定,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湖南**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罚款2.18万元。

  

  

  

  案例3

  岳阳市**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岳阳市**高级中学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2023年2月20日,岳阳市质安站监督人员检查发现,岳阳市**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岳阳市**高级中学项目涉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岳阳市住建局依法立案查处,2023年8月9日该项目验收合格。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岳阳市**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案例4

  宁远县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永州市宁远县**程酒店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宁远县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宁远县美**酒店项目,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规定,本案暂无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可参照,鉴于当事人积极进行整改,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宁远县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原文链接:http://zjt.hunan.gov.cn/zjt/hyjs/jzgl/jsglgzdt/202311/t20231101_31808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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