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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城市供水管理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7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莆田市召开供水管理经验交流会,传达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7号)文件精神,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会议邀请住建部城建司章林伟副巡视员解读国家四部委文件;上海市政院沈裘昌总工和中建设计院赵锂副院长做“城镇供水厂水质达标工艺改造”、“城镇给水末端水质保障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讲座;绍兴水务公司交流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先进经验;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柳斌总经理作了“保障用水安全,提高供水品质,新型二次供水创造价值的思考”讲座;福州水务陈宏景总经理解读《福建省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会议部署了供水行业下半年做好九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完善各项政策。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供水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力争2016年上半年前出台《福建省城镇供水条例》。会同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起草《城市供水企业成本规制和补贴办法》,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

  (二)检查闽政〔2014〕46号贯彻落实情况。7月初省政府督查室以督查专报形式,对各地贯彻落实闽政[2014]46号文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地要结合督查专报内容,逐条进行整改,加快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推进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落实阶梯水价和水价调整、财政补偿机制,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提升供水安全保障。下一步省厅将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各地贯彻落实闽政[2014]46号文自查整改情况;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市县,省厅将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实地督查。

  (三)推进阶梯水价制度。各地要按照省厅、省物价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借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实阶梯水价,设市城市在2015年底实行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所有县在2016年底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四)加快供水水厂工艺技改和供水管网改造。省政府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不能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和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落后净水工艺和供水管网改造。请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水厂评估工作和供水管网摸底工作,特别要重点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72座自来水厂进行全面评估,按照我厅今年印发的《福建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技术指南》要求,明确需要改造的水厂工艺、需要改造的管网长度以及改造时间节点。要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明溪县、武平县、南安市、宁德市、仙游县、安溪县、云霄县、清流县、建宁县、尤溪县、浦城县、永定县、上杭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率不足20%,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进度。

  (五)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和漏损控制。省厅年初已下达各市县供水管网产销差和漏损控制值,各地要按照考核目标要求,从计量管理、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老旧管网改造、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加强漏损控制。要认真学习今天会上浙江绍兴水司、晋江水司等省内外产销差和漏损控制较好的供水企业的先进经验,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降低漏损率和产销差率。

  (六)推进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去年闽政办[2014]46号文,明确要求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在2014年底前组织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现状调研,试点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但目前仅有龙岩市、莆田市实施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且试点范围仅在市本级和部分新建小区,未扩大到辖区市县。尚未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普查的工作的要加快开展,制定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确保2018年前全面完成改造。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抓紧制定或完善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覆盖所辖市县,试点方案要在8月底前完成。

  (七)推进城乡统筹试点。根据省宜居办《关于下达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第一批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宜居指办[2014]37号),推进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厦门市、莆田市、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石狮市、龙海市、永安市等10个市县研究开展城乡区域一体化供水试点,请以上10个市县要抓紧开展,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八)行业监管方面。一是省厅拟于9月份继续开展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工作。在人员配置、水质管理、设备管理、运行管理、档案管理、厂容厂貌管理方面加以规范,今年运行评估考核重点为建设年代较久的水厂。请各地做好准备。二是开展水质106项抽检工作。7月-12月省厅将对所有市县106项水质进行全分析抽检,请各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积极配合。这项工作今后将作为常态化工作,以后每年都要开展。三是要落实水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福建省城镇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各设市城市最迟在2015年底前,各县城最迟在2016年底前,实现水质信息公开,每日公布出厂水9项指标,每月公布42项指标,每年公布106项全分析指标。

  (九)备用水源建设。25个县市区要力争在2015年底完成备用水源与应急水源选址。目前22个县市区已完成选址,3个市县区未完成,分别是长乐、永春、漳州台商投资区要抓紧应急水源选址。26个市县区力争在2015年底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目前9个市县区已完工。10个市县区已开工。7个市县区仍在前期工作,分别是惠安、建宁、将乐、建阳、政和、上杭、永定县要抓紧开工建设。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hygl/csjs/xyxx/201508/t20150804_29067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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