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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福建路径”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穿梭在老街旧巷之间,一墙一瓦间镌刻着岁月的痕迹;徜徉在粉墙黛瓦间,感受历史的厚重和现代生活的烟火气;古老的街巷重焕光彩,老城味道与老城记忆有了承载。我们的历史文化街区迎来一次次新的蜕变。

  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直以来,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从“顶层设计、要素保障、活化利用”等方面入手,持续推进普查认定,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初步建立了包括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对象在内的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目前,全省有10座历史文化名城(其中国家级4座)、49个历史文化街区、20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93个传统村落、9302栋历史建筑,传统民居11大类33小类。

  强化顶层设计

  构筑保护传承“全体系”

  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这是全国首个专门保护传统风貌建筑的地方性法规,更是填补了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空白。

  近年来,我省以“两部地方性法规”和“两份文件”强化顶层设计的基石。“两部地方性法规”,即2017年出台《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2021年出台《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明确了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监督内容,将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纳入法律体系。

  “两份文件”,2019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19〕11号文),明确抢救保护、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三大工程十五项工作任务;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建立城市更新改造中先普查后征收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此外,还出台《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七条措施》,明确编制省级传承体系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动态监测制度等重点内容。

  积极推动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在全省构筑“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比如《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0年出台的《龙岩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1年出台的《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漳州古城保护条例》、平潭正在做的《石头厝保护管理办法》等。

  完善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省级建立历史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领导担任召集人,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工作。省住建厅成立“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办公室”(简称“风貌办”)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各地市明确主管部门,落实市、县、乡三级政府的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有专人、专班推进。

  有力的政策体系,明确的责任体系,还要有完备的普查认定。委托福州大学等高校开展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普查,初步登记全省历史建筑线索,依托福建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研究中心,建立数据库。在普查基础上,督促各地对照省里制定的《历史建筑认定导则》,分期分批认定公布,目前全省每个市县都已至少公布一批历史建筑,总数达9302栋,数量全国第2位。2021年全省新公布第五批14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全省街区总数达到49个,其中国家级4片。在传统村落方面,目前,已组织申报4批省级传统村落,2022年福州永泰、龙岩连城入选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58个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

  注重要素保障

  构筑保护传承“全流程”

  “自在德化县南埕镇设立实践基地以来,我们中心多次深入村庄一线,与当地村民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当地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确实让实施方案更加接地气、可操作。同时,发挥我们专业优势,开展相关培训,助力该镇培育‘土专家’。”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虞文军副主任介绍,今年以来还重点围绕包括镇区出入口、农家庭院、山体公园入口和主要游览线路上重要景观节点等10个节点进行改造提升,使南埕村焕发新的面貌,改造提升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这是我省强化技术指导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我省从搭建信息平台、加强资金保障和技术力量支撑等要素入手,构筑全省保护传承的“全流程”。一是搭建信息平台。建成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现已上线8211处历史建筑和1205个名村及传统村落数据。与中规院合作开发建成福建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由村集体向村民收储传统建筑,通过租养平台供全社会认租认养,已上线107个传统村落、449栋传统建筑。二是加强资金支持。从2020年开始省级投入5.42亿元,用于10个历史街区、100个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1000处历史建筑的保护行动,并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1年投入2.41亿元用于该保护行动,2022年安排3亿元开展古街古镇古厝保护行动,安排5045万元用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补助。2014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84亿元,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3亿元,撬动地方和社会投入保护资金达460亿元以上。三是充实技术力量。省级成立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委员会。出台历史建筑认定、古建筑修缮定额标准,评选第一批22名省级传统技艺传承人,开展传统工匠评选。推动省内高校增设历史建筑保护等本专科专业,全省已经有32所高职院校、79所中职院校开设古建保护相关专业21个,专业点273个,在校生有4万多人。培育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860家。

  推动活化利用

  构筑保护传承“全链条”

  古厝修好了,谁来活化利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借助乡贤力量和不断创新成为全省活化利用瞄准的方向。我省通过创新保护利用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让社会和公众等力量积极参与到保护发展中来,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打下基础,也吸引了一批批返乡创客。

  政府、企业合资。如福州三坊七巷、朱紫坊等由国企古厝集团牵头打造;烟台山历史文化街区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共同开发保护利用的模式,由仓山区政府负责,对片区基础设施和景观风貌进行整体提升;引入社会资本万科集团,对文物及历史建筑进行修缮,由具有街区运营经验的团队进行整体运营管理。

  借助原住民和乡贤力量。如福州永泰县现有152个庄寨,发动宗亲力量,成立了38个庄寨理事会,在抢修庄寨本体、推动招商引资、已落地业态运营等方面,让重点庄寨做到不塌、不漏、不倒。在永春,从本地人入手,引导扶持村主干、能人利用历史建筑经营、发展特色业态,包括展馆、农家乐、民宿等,让一栋栋古厝“活”了。岵山镇和塘溪路沿街14间闲置店铺统一装修风格,掀起当地古建筑修复利用热潮;永春五里街埔头村,废弃古厝被人改建为乡村博物馆,推动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带动周边群众自筹资金500多万元主动修缮古厝10栋。

  推进“工料法”。为雇工购料法简称,其中“工”指人工,其费用由聘请工匠费用和村级管理人员误工补贴构成;“料”是由村级组织自行采购的合法原材料,其价格是含税价。村级项目招采、管理权限均下放至村委会。村委会免去前期流程及中间成本,经村民大会审议、立项,报乡政府审批后,直接雇用本地工匠、村民,采购本地材料施工。如宁德屏南县熙岭乡采用“工料法”,平均节约前期工作时间每个项目约1个月,参与投工投劳的本地村民、工匠多达340多人,通过参与村级项目建设人均增收5万元以上。

  从2014年开始,省级累计重点扶持近200个街区名镇名村改善提升、1000多栋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特别是自2020年扩大到“十街十镇百村千屋”,并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各地掀起了文化保护的热潮,全省上下也涌现出一批做得比较好的案例。如,街区方面,福州的三坊七巷、漳州的香港路-台湾路、泉州的中山路、长汀的东大街和南大街等;名镇名村方面,屏南龙潭、永泰嵩口、连城培田、福安廉村、尤溪桂峰等;历史建筑方面,连江的三落厝、漳州南靖的青普行馆等,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jdhy/zcjd/mtbd/202301/t20230106_60879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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