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一、背景

  为推进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2015年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取得一定成效。随着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需要修订完善以适应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2022年福州市依据信用分级,对实施信用分级管控的经验,初步形成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我厅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参考浙江、上海、安徽、江西等地做法,研究修订评价模式、评分标准和结果运用等内容,经多次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8条,主要涉及信用信息的采集流程、等级评定、奖惩措施、记分规则等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

  本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没有开发项目的区域公司)均可以参与信用评价。

  (二)压缩信用评价程序

  信用评价程序有4个环节: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评价实施部门审核、系统自动算分、网上公示。其中:

  评价实施部门为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

  信用评价系统为省厅统一开发;

  企业不良行为,由企业申报或作出行为认定的部门或评价部门录入扣分信息。

  (三)明确信用评价有效期

  良好信用信息有效期为2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1年,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3年。

  (四)实施信用关联

  区域集团公司可使用子公司信用信息参与评价;

  新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可以独立申请信用评价,也可以直接使用其控股母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得分。

  (五)调整信用评分标准

  依据企业信用得分,划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

  经测算,无不良记录的新房地产企业可获得A级评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现房销售土地出让,规定房企开发一个现房销售项目,信用得分加5分。

  对出现挪用预售监管资金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项目公司)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认定为C级。

  (六)优化评价结果及使用

  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降低预售门槛和重点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融资支持。鼓励各市在缴交土地出让金期限、办理施工许可条件、楼盘分区验收等方面,探索其他激励措施。

  对B级、C级的企业,给予相应信用惩戒。

  (七)《评价办法》自2023年9月1日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jdhy/zcjd/wz/202308/t20230821_623268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