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报 日期:2023-02-28 16:19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阅读次数: 【字体:大中小】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争做“法治廉洁住建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开展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奋力谱写筑梦法治新篇章”主题征文活动和法治专题讲座等。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有效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积极巩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成果,研究编制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指导各级抓好落实。厅党组和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4次召开会议,谋划部署法治工作任务,研究加强和改进法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厅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切实形成了以厅党组书记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厅分管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直接责任人、其他厅领导履行分管领域法治建设责任的有效体系。三是突出加强行业立法。《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关于加强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形成了我省特有的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立法获评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厅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全面推深行业普法。有效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举办了“建设专门法律法规主题展”“法律法规知识网上有奖竞答”,以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基层到企业”等实践活动,推动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二)强化法治服务,依法全面优化行政机关职能
一是大力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审慎包容监管。二是全面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将原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79项减少23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提升行动,将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类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用水、用气报装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小微企业、高压普通用户用电报装分别压缩至8个、17个工作日以内。审批系统有效应用,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部建成,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政务服务网、省营商环境监测系统、16个市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印发了《加快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提出了20条优化提升举措,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全年共计制发电子证照30.4万本,累计制发92.7万本。积极拓展电子注册证书获取渠道,率先实现省域“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一屏通办”,持证人员可在全省各市县近190台自助服务机享用便捷服务。进一步拓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等服务,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注重加强信息归集共享,累计归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信息7.96万条、人员信息197.32万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3.15万条。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效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给1个法规、1个规章、10个厅规范性文件及省委省政府代拟稿和重大政策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对77起厅办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抓实行业企业信用监管,编制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确定失信惩戒措施。三是着力发挥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研究修订《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厅3名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广泛参与重大决策、立法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等事项。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及时动态调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并公布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及法制审核流程,印发了《关于厅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案件范围的通知》。突出加强执法工作衔接协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衔接优化完善协作机制的通知》,明晰了全系统各部门执法主体和责任,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22年厅本级共对56家企业和21名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已执行到位。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布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2年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5个,共抽取检查对象企业(含项目)共325个,发现问题1689个,下发《执法建议书》32份。紧盯“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印发了《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共核查项目9589个,发现各类问题152个,对40多家企业、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四是有效加强联合督查。厅领导带队组成8个检查组对全省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强化监督管理,严肃问题整改,有效规范了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五)坚持法治为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18件,积极向复议申请人宣讲相关法规政策,协调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二是全面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开展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022年厅本级行政应诉案件1起,机关负责同志100%出庭应诉。三是提前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行业特点,聚焦法治为民办实事,在全省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有效化解工程质量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突出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调整2022年省级清单目录的41项行政权力事项,同步做好省政务服务网、省门户网站上线同源发布运行。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22年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109件,政协提案共56件,已经全部办结,满意率100%。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办理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19件、省长热线127件、省长信箱56件,厅长信箱810件,投诉举报1460件,微信微博留言投诉咨询1210件,问题咨询1610件,建言献策79件,回应了社会关切,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集中排查廉政风险点70余个,逐一落实常态防控举措。着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政短信征集、廉洁文化征文等活动,大力营造崇廉尚廉氛围。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务新闻1976条、转载主流媒体信息174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数936条,组织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6件,微博、微信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稿1600余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紧盯实际需要,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确保厅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运行顺畅,高质高效。二是着力提高法治能力。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执法人员技能大赛和旁听人民法院庭审等活动,修订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效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三是保障效能不断提高。严格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标准。2022年厅本级投入法治建设经费8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行业立法、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极大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在忠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还需要不断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缺编制、缺专业人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是在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意识上的办法还不够多,举措还不够有力。
三、下一步打算
2023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更加坚定自觉地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业立法。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抓好《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修订和完善工作。全力推进《安徽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确保2023年取得实质性成果。二是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有效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把企业和群众的烦心事变成暖心事。四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轻、免”处罚清单的规范实施。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效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着力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突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继续教育,严密组织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6650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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