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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2023年十个方面重点工作部署,按照住建部“进一步优化相关审批、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等通知要求和全市住建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快审批、优服务,更好服务项目落地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文件出台主要目的是什么?

  研究起草《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聚焦重点、深挖改革潜力。围绕优化审批、服务项目建设,《若干措施》重点聚焦我委负责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环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既是对前几轮改革措施的巩固深化,也是针对建设项目实际需求,更加“精准化”“精细化”“实用性”的支持政策。其中,推行“以函代证”、轨道交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分阶段审批等措施,已经在具体项目上进行了探索尝试,此次总结固化为改革支持政策;简化联合验收项目竣备手续、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等措施,为对标6个创新试点城市,复制推广的重点改革举措。

  二是分类施策、精准优化举措。着眼提速审批、促开工促建设,《若干措施》在优化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方面,围绕重点建设项目、轨道交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线性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工业类项目等5类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措施。努力贴紧项目需求,做到分类施策、解决实际问题。

  三、《若干措施》主要改革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提出了3个方面10项改革措施。

  (一)在优化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方面。重点围绕5类建设项目,提出5项支持措施。一是进一步畅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投资类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推行“以函代证”,建设单位取得施工登记意见函即可开工建设;二是细化审批单元,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分阶段、分部位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三是简化优化市政道路等线性工程审批,可以按标段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四是房屋建筑工程可按照单体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条件成熟一个开工一个;五是推行工业类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加快工业类项目建设。

  (二)在提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方面。提出2项措施:一是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二是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优化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实行一并进件、有序衔接,实施联合验收的,建设单位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在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方面。提出3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和便利度;二是抓实重点项目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依托联审系统,落实全流程在线审批。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jdx/202304/t20230414_6205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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