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8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将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制定印发了《通知》,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二、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jdx/202309/t20230918_64096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