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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任务制和申报制相结合工作推进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2023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各区(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工作任务包括:新开工、新完工。请各区加强统筹协调,健全项目管理,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监管,抓紧推进项目开工和已开工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市属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抓紧推进项目申报。各区应全面梳理“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剩余任务量,摸底尚未纳入改造的需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和节能综合改造的小区,有序安排项目申报。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居民愿意改造并同意承担改造义务的前提下进行申报,将综合整治、管线改造、加装电梯及管线拆改移等小区内各类改造项目一并考虑,由市级相关部门联审联批,报市政府同意后纳入改造计划。

   三、同步推进央产老旧小区改造。各区应在积极推进市属改造项目的同时,按照“双纳入”机制,主动支持配合做好央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单.doc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2023年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单

  项目

  区

  2023新开工

  2023新完工

  小区数(个)

  建筑面积(万㎡)

  小区数(个)

  建筑面积(万㎡)

  合计

  301

  702

  143

  632

  东城区

  49

  60

  14

  20

  西城区

  31

  35

  15

  15

  朝阳区

  30

  35

  15

  30

  海淀区

  22

  64

  12

  55

  丰台区

  20

  40

  8

  20

  石景山区

  18

  104

  7

  82

  门头沟区

  7

  13

  1

  2

  房山区

  10

  8

  6

  32

  通州区

  19

  35

  14

  37

  顺义区

  2

  20

  9

  81

  昌平区

  20

  65

  10

  88

  大兴区

  50

  150

  15

  70

  怀柔区

  11

  12

  0

  0

  平谷区

  4

  17

  5

  10

  密云区

  2

  1

  3

  39

  延庆区

  6

  43

  9

  51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fwgl/fwaqysb/fwaqsbglfxxx/fwaqsbglfxxxzcwj/32607361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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