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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耕、园、林、草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宝应县表层样点数量多、任务重、占全扬州三分之一,根据《宝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对标“土壤三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经过紧锣密鼓的调查采样,抢抓秋收“窗口期”,截至11月2日,宝应县耕、园、林、草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顺利完成。

  一、做好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土壤普查办主任为总负责的外业调查采样作战指挥中心,下设综合、技术和督查3个工作组,明确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外业调查采样流程,并将全县样点点位、采样进度张贴上墙,挂图作战。发动镇、村两级,成立各镇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时做好与有关单位、农户的沟通协调,掌握田间采样环境,做到有的放矢。

  二、狠抓采样进度

  一是强化队伍保障。稻田采样情况多变,根据各镇需求,组建调查采样队伍14个,县指挥中心结合采样队工作任务情况,适时调整采样队伍动向。二是严格采样日调度。及时掌握各镇、各采样队进度情况,做到每日工作进度、剩余采样数及时上墙。三是强化分析指导。通过县土壤普查办督查、镇质控员、全程质量控制检查和采样队自我情况的反馈,及时了解各镇、采样队采样情况,分析调查采样过程中影响采样进度的各项因素,优化调查采样流程,做好工作协调,提高调查采样效率。

  三、严把采样质量

  采用“乡镇+科研单位”方式联合质控,保证作业质量。要求现场调查采样过程中,调查采样队技术领队内部质控100%、县级质量控制员现场质控100%、县土壤普查办督查组每日对采样队督查覆盖率100%、科研单位现场质控不低于40%,对不符合规范的操作现场指导更正,提高队伍调查采样水平;在数据审核过程中调查采样机构要求内部审核100%,科研单位数据审核100%,同时建立多途径、多形式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搭建调查采样单位、科研单位和省质控专家组的实时沟通渠道,通过专家咨询,线上问题上报和整理汇总,及时复盘整理,解决问题。

  四、突出地方特色

  宝应县地处里下河地区,河流湖荡众多,水生作物经济经济效益突出,荷藕、茨菇、芡实更是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针对地域性的个性问题,宝应县积极与省、市土壤普查办沟通,提出解决方案,采取合理解决方式。下一步将按照批复的标准,完成水生作物样点的调查采样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1/10/art_12213_11067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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