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应用 > 正文

遂宁市安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严格”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严格登记审查程序。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受理登记前通知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材料查验。重点审查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愿意接受或者放弃继承,进一步厘清房屋权属关系。

  严格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情形)要求申请人应当主动到公安、法院、医院、民政、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以及被继承人和相关人员工作单位等获取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但申请人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仍无法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可以按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度》要求,承诺人通过书面承诺方式代替。工作人员现场询问、拍照留证。

  严格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对不动产拟登记事项由登记机构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登记。

  自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开通以来,遂宁市安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累计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900余件,涉及群众6000余人次,为群众节约公证费用100多万元,极大降低了办事群众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更好地维护了不动产继承人的权益,彻底解决了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遇到的“取证难”问题。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3/11/15/90712b3f1adc491c99d5b6bf18e1d9b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