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年前的人类食谱
一万年前的人类食谱
大约1万年前,随着新仙女木气候事件的结束,人类从旧石器时代进入新石器时代,从采集狩猎的时代开始进入种植农业时代,人类社会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正如现代我国南北食谱的差异一样,1万年前我国南北方食谱的差异化已经逐步形成。在中国北方,先民主要以粟黍为代表的旱作农业为主,而在南方则是典型的稻作农业。黍俗称糜子,最早被人类驯化和利用,其野生祖先尚不明确。粟俗称谷子(谷粒去皮后称为“小米”),其野生祖先可能为青狗尾草。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山西吉县柿子滩遗址、河北南庄头遗址以及北京的东胡林遗址发现我国最早的粟―黍碳化种子,这是农业活动的直接证据。来自植硅体的证据显示,山东的磁山遗址发现了最早的黍遗存,测年数据显示距今1万年左右,是目前世界上最早的驯化黍的证据。
山西作为华夏文明的起源地之一,最早的粟遗存发现于8000多年前的翼城枣园遗址。辽宁夏家店文化兴隆洼遗址的黍植物遗存则出现于距今8200年—7400年间。综合来看,以粟―黍为特征的北方旱作农业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出现以后繁盛了至少2000年左右,其后开始向南扩散,并在距今8000年左右传播至淮河流域,距今6000年左右传播至长江流域,距今5000年左右开始“登上”青藏高原,距今4000年左右“涉足”到河西走廊。
稻作农业的起源目前仍无定论,但目前出土的考古证据显示,大约在距今10000年―7000年的中国南方,水稻已经成为人类的主要食物,并且最早的水稻极有可能出现在我国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稻作农业遗址有湖南的玉蟾岩遗址、江西的仙人洞―吊桶环遗址、浙江的上山遗址和河姆渡遗址。距今大约10000年的时候,水稻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被驯化后,随即开始扩散传播,在距今大约9000年的时候传播至淮河流域,距今8000年左右进入黄河流域的山东地区,距今5500年左右向北进入黄河中游的关中地区和南方的闽江地区,距今4000年左右跨过台湾海峡,距今3500年左右进入辽东半岛。到距今3000年左右,我国稻作农业的覆盖范围基本和现代相似。
旱作农业和稻作农业的传播早期在时间和区域上有自己独特的传播线路和模式,进入后期则既有交叉又有重叠,这直接导致了我国早期农业的多样化和融合交汇,也进一步丰富了早期人类的食谱和餐桌上的食物类型。虽然目前我国北方是以面食为主,小麦却并非起源于我国,而是真正的舶来品。目前的考古证据揭示,最早的小麦起源于9000年前的中亚新月地区,之后一路东传,在距今5000年左右进入我国西北的河西走廊地区,在距今4000年左右的时候进入黄河上游甘肃天水盆地,并在其后二三百年内迅速成为当地先民的主要食物。
在欧亚大陆的粟―黍、稻作、麦作农业兴旺发达的时候,远在美洲的先民们在距今9000年―3500年间陆续驯化了玉米、南瓜、马铃薯等作物,并发展成为独立的农业体系。
农业的起源和发展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大事,也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基础。新仙女木事件后相对稳定的气候环境为种植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大的气候背景,使得先民得以在相对优越的气候环境中得以繁衍,从采集狩猎为主的旧石器时代进入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的新时代,并在四五千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壮大,进而进入现代文明。生产工具的进步则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以我国长期以粟―黍旱作农业为主的北方地区为例,即使同样以粟黍为代表的种植农业,也历经了由黍―黍粟―粟的转变。如在我国黄河上游的西山坪遗址和中游的鄂尔多斯河套―榆林地区,两地早期的旱作农业开始均主要以黍为主,后期由于工具的进步,产量更大的粟逐渐取代黍成为重要的种植作物,粟(小米)一跃取代黍(糜子)成为我国北方先民的主粮。烹饪和食用方式上,在至少4000年前,位于黄河上游的齐家文化喇家先民中,小米已经被做成了面条。从早期农业的发展演变看,产量一直是人类选择种植作物的首要考虑因素,食物口感和加工食用的复杂程度反而居于第二位,显示原始农业的第一发展动力依然是满足人类的温饱,这一点与我们现代农业追求的多元搭配有所不同。目前产量依然重要,但更多的追求是吃好。
粮食稳天下安,农业的种植结构和稳定供应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农业的高产、稳产是人类生产力水平与自然气候地理条件及文化交流共同作用的结果。未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文化交流的进一步频繁,人类的餐桌将更加丰富多样!
摘自《地球》2023年4期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kjxx/kpyd/109220960613669437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不可见的污染正在毒害海洋和人类
下一篇:土林揭秘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