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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和“铁牛卫士”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苏农机安监〔2023〕2号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及省农垦、监狱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严格防控农机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农机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现就做好2023年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和“铁牛卫士”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源头管理,夯实农机安全基础

  (一)稳固提升农机“三率”水平。按照省安委会“五个新提升”的总体要求,把落实安全责任要有新提升、深化专项整治要有新提升、安全治理能力要有新提升、夯实基层基础要有新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有新提升行为重要指引,进一步深化源头管理,聚集突出问题,加强工作谋划,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要将源头管理作为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核心内容,纳入乡村振兴综合考核范围,充分运用网格化监管、执法检查、挂钩指导、“灰黑名单”、诚信公示等手段,创新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方式和途径,推广应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检验等创新举措,保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稳定在90%以上的高位水平,推动源头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逐步实现农业机械的“四全”监管。

  (二)巩固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关键,推动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度融合,发挥镇村农机网格人员组织动员作用,提高集中登记检验效率和频次,全力巩固好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拓展源头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三库”数据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县级组织发动镇村网格人员开展常态化摸排自查,设区市每年组织一次复核,省级每年组织一次抽查,准确掌握农业机械登记、检验和驾驶人持证情况。复核、抽查中发现数据不清不楚的,相关情况将通报当地农业农村局,督促摸排整改。无牌机具核减的,要按规定上传附件,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底清数明。加大无牌脱检机具在镇村曝光力度,压缩违规机具使用空间。深化便民服务措施,试点探索省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异地检验工作。

  (三)严格规范牌证许可工作。继续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江苏省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宣贯力度,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规范完整填写检验合格证明。对于制动性能、前照灯检验报告等关键数据缺项的,严禁审核通过。加强农机安全检验装备建设,提升检验质量,2025年底前实现灯光、制动等重要数据检验报告上传率100%、检验装备配置率100%。对2022年以来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省级将通过调研督导、提醒函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农机牌证许可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环保有关要求,对出厂日期或发票日期在2022年12月1日(含)后的不符合国IV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予注册登记。从2023年1月1日起,停止手扶变型运输机注册登记。

  二、强化执法检查,下沉安全监管重心

  (一)深化“铁牛卫士”执法系列行动。深入开展“铁牛卫士 护航三夏”“铁牛卫士 护航三秋”等系列执法行动,擦亮“铁牛卫士”农机执法品牌,下沉执法重心,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引导农机手主动办牌办证,依法参加年度检验,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减少事故隐患。发挥《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自评内容》导引作用,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重点打击“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解决农机执法“宽松软”和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夏秋两季农忙重点时段,充分发挥镇村人员作用,盯紧作业现场,畅通执法信息渠道,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处置一起,形成违法必究的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拖拉机运输机组专项执法行动。拖拉机运输机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是农村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的重要隐患。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黑龙江省勃利县等地发生的涉及拖拉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突出拖拉机运输机组专项整治要求,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登记和安全检验,采取禁用告知、报废更新、跟踪执法等分类处置措施,确保将重大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安全形势、联动执法和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在“三夏”“三秋”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拖拉机运输机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巩固全省首届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大比武工作成果,组织全省农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注重执法实践技能培训,加大普通程序案件办理力度。办理普通程序案件要录入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贯彻执行《江苏省农机执法人员着装及行为指引》,塑造农机执法形象。认真落实农机安全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和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农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执法交叉互查、执法现场观摩、执法办案能手和执法典型案例评选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全省执法工作“四化”水平。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一)健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围绕农机强省的建设要求,总结提炼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七化”成果经验,建设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农机安全治理体系,增强安全治理能力。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灰黑名单”制度的复制推广,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中的效能,坚决惩戒违法使用农机的严重失信主体。已经出台“灰黑名单”制度的地区,要学习徐州市、涟水县先进经验,加强实际运用,形成震慑效果;尚未出台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提升安全治理制度保障水平。围绕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压紧压实镇村农机网格人员职责,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平台实体化运行,确保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二)聚力形成农机安全品牌效应。强化争先创优意识,持续打造镇村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柳堡模式”“张洪村经验”和“铁牛卫士”等农机安全品牌,推动我省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走在前列。加大新品牌建设力度,全力打造喊得出、叫得响的宣传教育普法品牌,增强农机安全品牌集聚效应,实现安全惠农、安全护农。试点推进农机安全智慧执法监管工作,探索运用无人机、大田高空监控等执法监管智能化平台,及时发现农机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五进”和农机安全专题宣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用丰富的形式、接地气的内容吸引农民群众,突出提升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实现服务农民群众、强化安全意识的目的。加强农机安全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源头管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创新宣教普法方式,持续打造省厅官网农机安全监理“视频展播”专栏,加强微博、微信、微视频“三微”以及《扫一扫 更安全》云平台推广应用。开展农机安全宣教普法效果评估。强化宣传信息工作力度,深入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动态。与新闻媒体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大力提升农机安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3/7/art_12582_10803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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