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农机安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苏农机安监〔2023〕5号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各设区市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
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机安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经研究,定于2023年5月在扬州市举办全省农机安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新履职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5月4日至5月6日,5月4日12:00前报到。
地点:扬鹏锦江大酒店(扬州市扬子江北路108号),联系人:冯经理,18651050198。
三、培训内容
1﹒农机安全生产学习专题宣讲;
2﹒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讲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
4﹒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实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行政执法软件和执法装备应用讲解;
5﹒行政执法规范礼仪;
6. 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农机安全行政执法优秀案例档案观摩,典型案例示范讲解实践。
四、有关要求
(一)请市级指导督促参训人员提前认真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掌握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办案要求和流程。培训期间将进行闭卷考试。
(二)请各设区市明确一位同志为联络员。联络员于报到时将本地区相关观摩材料(含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交会务人员。已经配备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的,培训期间全程着制式夏装(长袖)。
联系人:汪文平,联系电话:13655178411。
附件:2023年全省农机安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4/17/art_12582_10865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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