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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简报2023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省农业农村厅沈毅一级巡视员

  在全省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2023年5月5日)

  

  组织开展全省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新履职人员培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执法能力。根据全省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的要求,结合今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就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讲三点意见。

  一、监理执法人员是什么?

  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是直接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参加培训的各位都是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是农机安全的执法者和守护者,要在角色上把握好“三重定位”。

  (一)把握好政治为先的定位。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监理执法人员都是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讲政治是必然的要求,必须在姓党、为党、护党上彰显政治属性,发挥好政治功能,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当前,就是要积极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到我们农机化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农机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治理成效,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重点机械安全执法检查,坚决防范农机安全风险事故发生,奋力谱写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江苏农机新篇章。

  (二)把握好能力为本的定位。监理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强调,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必须全面增强各方面本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作为监理执法人员,在这方面的标准要更高更严格,要熟练掌握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大力提升分析判断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狠抓落实能力。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常学常新的学习态度,及时跟进学习上级关于农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边提升。要加强对违法行为分析判断,对每一个具体违法行为进行认真分析、综合研判,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要求,最终达到执法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李强总理讲,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调查研究是基本工作方法,老百姓是一切创造的源泉。要聚焦农机安全面广量大、人手不足等难点矛盾,坚持问题导向,问需问计于民,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机安全发展中的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做到脑子里有思路、眼睛里有问题、手上有招数、脚下有路子,在加压奋进、解决问题中开创新局。

  (三)把握好服务为主的定位。农机安全监管执法,根本上是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是为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作保障的。没有农机安全做保障,农机强省建设、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就难以实现。必须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就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决摒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也要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情更难办”的另一种倾向。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包括登记、年检年审,要在便捷高效上下功夫,让老百姓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腿。要紧紧围绕农业强省、农机强省战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主动为农机安全发展出谋划策,为农机高质量发展守牢安全底线。必须提高服务效能,农机安全工作就要超前思考,提前“想”明白,多做出一些预判设想及解决办法,谋定而后动。主动思考农机化发展趋势方向,针对可预见的发展未来,提前谋划农机安全监管相应政策、相关措施和工作方案。比如:发展迅速的农用无人机,现有的监管手段包括执法手段、执法依据都还没有明确,但将来一定会遇到。我们平时要多研究,监管的方法不能缺位,也不能在法规之外越位。必须拿出应对之策,不能回避,同时要积极各上级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二、监理执法人员干什么?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既要懂农机安全监理知识,又要掌握安全执法业务,必然要求我们每个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真抓实干、担当作为。要深刻理解“执法人员干什么”,就要在职责上落实好“三类要事”。

  (一)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这里我重点强调几条: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和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食品安全被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二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是要坚持“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制度。四是坚持安全发展,不要“带血”的GDP。按照二十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精神,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农机行业列入其中,虽不作为重点行业,但也一并部署。我们下发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坚决防控农机安全风险事故发生。要深入宣传贯彻农业农村部《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全面细致整治安全隐患,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针对农忙季节特点,重点抓好夏秋两季农机作业安全检查,督促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要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全域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引导农机手依法主动办牌办证、参加年度检验,切实防范化解农机隐患。要严格实行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农机隐患排查,做到及时跟踪、动态管理、逐项销号,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配齐农机安全员,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提高自我安全防控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二)回应好老百姓热烈期盼。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们农机安全执法,直接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手,涉及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必须要贴近农民期盼,回应百姓关切。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四全”监管。这是对农机安全监管新的认识和新的要求,牌证以外的机具也要管。近些年一些地方发生的事故说明,人手不够不是理由,问责时也是管理缺失、履职不到位。与其被问责,不如主动管起来。变型拖拉机实际上就是个货车,跑得快、风险大,我们下决心在2020年底实现了全部清零。变拖一旦出事就是重大事故,问责后果很严重。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传统的做法不一定就全是对的,关键是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职尽责。要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和执法要求落实到位,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深入摸排农机安全监管底数,对机具、人员、场所、服务组织等信息全面完整动态掌握,做到应管尽管。持续推广镇村农机安全监管“柳堡模式”“张洪村经验”,把这两个典型做得更好,指导各地开展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网格人员动态轮训,提高基层人员监管能力。要压紧压实镇村农机网格人员职责,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平台实体化运行,确保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要加强农机安全执法监管,深入开展“铁牛卫士”执法行动,持续推动实施限行禁行,积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农业机械的重点整治,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巩固全省首届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大比武工作成果,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加强农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开展执法交叉互查、执法现场观摩、执法办案能手和优秀执法案卷评比等活动,提升农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检验我们工作成效,最终要看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赞不赞成、答不答应、支不支持。要常态化开展源头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及时更新完善在册库、无牌库、手扶库等“三库”数据,强化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各地登记、安全检验、驾驶证考试等进度,巩固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做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登尽登、应检尽检。

  (三)引导好全社会关注热点。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农机安全目前形势平稳,但也不容乐观,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一是监管“家底”仍然不够清。全省拥有各类农机500多万台(套),实施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底数目前基本摸清,但是其它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底数还不清晰。二是监管能力不适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县级以下安全监管力量更是严重短缺。农机安全涉及领域多,综合监管能力较为薄弱,离“四全”监管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三是底线意识还不够牢固。思想认识以以往有很大提高,但还不够,少数同志对安全发展理念还没有入脑入心。有的监管人员存在执法不严、应付执法等问题,有的农机手存在疲劳驾驶、操作不规范等现象。部分农机服务组织安全主动性不够、标准不高,安全制度不健全、常态化检查不落实,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违法违规用机用人等安全隐患尚未根治。四是联防联控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尤其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统筹协调不到位,联合检查不经常,安全协同监管还不能全覆盖。五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够紧不够实。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时紧时松现象,不少地方仅是建立了网格,还没有真正运行使用,有的还没有见到效果。上述问题和不足,提醒我们“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每位农机安全执法人员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进一步创新监管举措,优化服务模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发生,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要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争取年内所有设区市、县(市、涉农区)均创建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推进整省“平安农机”创建全覆盖。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灰黑名单”制度的复制推广,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中的效能,坚决惩戒违法使用农机的严重失信主体。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是实现本质安全的首要前提。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农机安全执法人员应加强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五进”等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农机手安全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社会关注度。要强化“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理念,各类培训教育都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加固农机安全保障。

  三、监理执法人员怎么干?

  执法人员在工作上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坚持深学与实干相结合。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每名农机安全执法人员,都要更多地把时间和精力聚焦到学习积累上来。要深学细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熟练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安全发展。要认真学习岗位业务知识,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实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执法软件和执法装备使用等等,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紧密结合农机安全监管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高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本领,做农机行政执法的行家里手。

  (二)坚持全局与重点相结合。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农业强省、农机强省起步之年,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是重大政治责任。年初,全省农机安全工作任务都已经下发,“四全”监管要坚决贯彻,“平安农机”要全面覆盖,巩固提升年行动要坚决执行,监管执法要大力强化,监管体系要不断深化,安全基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都要推进。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谋划工作。不能光从一地一域角度看问题,不能只想着自己“一亩三分地”,要从有利于农机强省建设高度来考虑,从全局出发找对策、谋措施,不断夯实基础、加固底线,有力支撑农机化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经过农机安全战线全体同志不懈努力,全省农机安全总体形势平稳,连续2年实现“零事故”目标,形成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比如,源头管理的底数摸清了、措施实、成果好,变拖实现了“清零”,“三个责任”得到较好落实,“四全”监管有力推进,执法队伍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正规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约谈、通报制度、“灰黑名单”制度和“七化”管理机制已经建立,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同时探索新的对策思路,为农机安全监管贡献“江苏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机强省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5/26/art_12652_10905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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