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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严把“五关”强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过程监管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以来,洪泽区严格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规程,探索创新实践,完善监管措施,按照“及早准备、阳光操作、强化考核、规范管理、保障质量”的要求,围绕又“好”又“快”,加强全过程管理,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尊重民意,严把立项申报关。在项目村选择上,本着兼顾面上,尊重民意的原则,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村两委工作得力的村;优先选择与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关系紧密的民生工程;优先选择项目建设基础较好、建设资金来源充分的村;优先选择项目覆盖面宽、受益面广、社会效益明显的村。在项目确定上,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法,即由支委提议、村委商议、党员群众代表评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区奖补办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监理、代理、镇街相关人员对上报的项目逐个核查,进行GPS定位,对核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镇村及时整改,确保上报项目符合要求。建立三年期项目库,把群众有需求反映和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有提案建议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纳入到项目库中,按轻重缓急做好年度安排计划,当年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对报批的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实地查勘,严把规划设计关。注重规划统筹,主动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农房改善项目等,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发挥项目长期效益。聘请设计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审核,力求新颖实用的同时确保质量安全。针对太阳能路灯项目,区奖补办组织人员到扬州太阳能厂家实地查勘路灯品牌和质量,召开座谈会,讨论比选,确定太阳能路灯参数,优选3家路灯品牌写进招标文件。每年公布全区道路和太阳能路灯项目建设统一标准和指导价,根据道路不同路基路况,实行不同价格指导。对道路项目实行2年质保服务,太阳能路灯实行5年质保服务。在项目完工并经镇初验合格后进行第一次项目付款,付合同价的60%;待区级检测验收,审计局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后进行第二次项目付款,付合同价的40%(如有扣款的从中扣除)。另交合同价的10%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付质保金。

  阳光操作,严把项目建设关。紧紧围绕“当年项目、当年建成、当年发挥效益”的建设目标,立足早办快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按照村居申报、镇街审核、区级审批、镇村组织实施“四道关”,先立项、后建设,先实施、后补助。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严格按规范程序实行招标,选定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采取合理低价法中标,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淮安市洪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工程项目施工规范作详细的规定,解决项目质量管理不规范、处罚无依据的问题。全区水泥道路项目一律使用C35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达4Mpa以上,尤其对道路项目的厚度和抗折强度严格要求,混凝土厚度不低于2cm,抗折强度不低于3.2Mpa。不符合质量管理规定的项目返工处理,待处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明确规定道路单价、路肩、全费用单价结算方式等相关标准。区奖补办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监理等深入镇街逐一召开项目施工布置会,对项目施工、验收等进行细致布置,确保施工前各方对项目了如指掌,为后期建设和监督打下基础。

  四级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区、镇两级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村成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区镇两级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村级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项目质量监督。建立项目工作微信群,每日上传现场水印照片和工程进展情况,由区镇两级人员参加验收后进入下道工序,形成区、镇、村、施工、监理等全方位联动、信息畅通的沟通管理渠道。统一公开招聘项目监理单位,发挥专业监理机构作用,严把施工质量监管关。突出专业检测,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道路项目厚度和抗折强度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报告。采取三级验收,首先由镇村对完工项目进行初验;其次区级组织人员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采取“一听、二看、三检、四评”的办法,逐一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看新建道路是否存在跑砂、裂缝等问题,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新建道路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对各镇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评验收;最后区审计局进场审计,通过上下联动,严管重罚,有力地提升了项目建设质量。

  建立机制,严把建后管护关。加强档案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全区统一18项档案目录,将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审计、资产移交和管护等整理归档,区、镇街、村居分别留存。在项目点分类型、分资金竖立标识牌,标明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竣工时间等内容。为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镇街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做到“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并将项目建设工程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统一管理范围。在区级项目验收后,镇街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给村居,村居及时落实管护责任制,确保责任明确,有人管护。建立村规民约新风尚,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管理,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9/8/art_12435_11008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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