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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苏农便〔2023〕78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建立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库的通知》(苏农便〔2022〕20号),为进一步提升农机化转型升级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广泛汲取社会才智,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家智力资源,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经研究,决定更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是指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提供政策制定咨询,为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补贴额测算、自主投档形式审核提供支持,能够胜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咨询决策能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农机鉴定、推广和相关补贴政策,掌握本行业生产工艺、产品和应用技术规范及标准等。

  (三)有5年以上农机化或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在相关学科和领域具有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库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并认真履行专家义务和职责。

  二、更新办法

  (一)进一步充实专家库,重点新增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专家,每个单位推荐报送2-3名新任专家,请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

  (二)在库专家进行更新,请有关单位认真审核专家名单,确保人员能够继续胜任专家工作,如有变化,请将增减变化名单情况报送省厅。

  (三)推荐名单经省厅审核后选用入库。

  三、其他事项

  (一)新入库专家需填写《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单位汇总后报送(见附件2)。

  (二)在库专家名单如有变化由原推荐单位书面加盖公章后报送。请于2023年4月7日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jsnj2019@sina.com,标题为专家+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人:黄延珺、王允,联系电话:025-86263046、86263069。

  附件:1. 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申请表

   2. 推荐专家汇总表

  

  附件1、2.doc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3/29/art_11977_10846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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