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关于孔凡成《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孔凡成(身份证号:320827*********214):

  2023年04月27日20时31分,我支队执法人员在洪泽湖颜圩水域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你与尹继连正在使用一艘7.5米长90马力水星牌汽油机铝合金材质快艇进行捕捞,现场查获刚起水的三层丝网8条以及鲜活的渔获物,渔获物经现场称重鲤鱼50.5千克、白鲢48.35千克,总计98.85千克,渔获物已现场放流至湖区。

  因你涉嫌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本机关依法于2023年04月27日对你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现因调查需要,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它方式送达法律文书(2023年7月20日,执法人员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将《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苏洪渔延告〔2023〕50010号)邮寄至你签署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送达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青阳镇老庄社区,因无法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苏洪渔延告〔2023〕50010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龙集镇尚嘴居台光路渔政五大队领取《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苏洪渔延告〔2023〕50010号),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处理期限即为《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延长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苏洪渔延告〔2023〕50010号)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3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0527-86454588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龙集镇尚嘴居台光路渔政五大队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50010号).jpg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7/27/art_11977_109649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