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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转基因科普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地)农业农村局,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研育种单位工作人员及农民群众等关键群体的农业转基因科普宣传,进一步强化对转基因政策法规、科学知识培训和监管技能培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转基因科普专家征集工作,共征集并筛选农业转基因科普专家67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参与活动的权利

  1.依法依规获得参加相关活动的服务费;

  2.根据个人时间及实际情况,有权拒绝参加与自身活动时间相冲突的科普活动;

  3.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二)专家参与活动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对所参与的专项决策咨询等工作情况保密;

  3.对所参与活动中,发布的相关农业转基因言论负责;

  4.不得接受和索取被科普相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专家的主要职责

  1.参与我省农业转基因科普发展课题研究、科普工作咨询等,为全省农业转基因科普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参与有关农业转基因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科普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答疑解惑。

  3.参与全国科普日等重点科普活动及我省社会性科普活动。

  4.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等开展农业转基因科普讲座和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普及农业转基因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

  三、专家库的监督和管理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增补、调整、评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调整出库:

  1.开展科普活动中,散播与党政机关相关政策相违背言论的,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2.不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性较差的;

  3.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

  (二)因故被调整出库的专家,永久不能申请入库;

  (三)对弄虚作假的申请者,予以通报,取消永久申请资格。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转基因科普专家库专家名单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85/202308/c00_316593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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