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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黑龙江省农村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省直相关单位: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创业的重要领域。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举办第七届黑龙江省农村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本届大赛聚焦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选拔推介一批优秀的创业项目和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挖掘农业农村资源  做好乡村休闲产业

  二、参赛条件

  (一)参赛选手基本条件

  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村工匠等各类在县域进行创业活动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干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2.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实际从事该项目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4.近5年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基本条件

  参赛项目以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服务品质为导向,以开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农业遗迹、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传统建筑、独特气候、特色产品等乡村资源为路径,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场景,丰富城乡居民休闲活动,且符合下列条件:

  1.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生态旅游、民俗活动、乡村美食、文化创意、科普研学、亲子娱乐、休闲乡宿、度假康养、休闲观光等方向。

  2.经营主体以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为主,创办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近5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无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4.往届全国农村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不得参赛。

  三、赛道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创办年限和营业收入情况,设置初创组和成长组2个赛道。

  (一)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00—1000万元(含)。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可参加成长组比赛。

  (二)成长组。创办时间在6—10年(含)之间,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2亿元。

  四、组织机构和比赛流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省农业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承办。

  (二)比赛流程

  1.县(市、区)、农场、林场推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场、林场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动员各类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人员自愿申报,广泛征集参赛项目,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分类、择优向市(地)、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推荐,名额不限。

  2.市(地)、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晋级赛。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可根据县(市、区)、农场、林场推荐报名情况,自行确定比赛方式和选拔标准,具体可参考省级选拔赛相关流程和评选标准。每个市(地)至少向省里推荐初创组和成长组各2个参赛项目。

  3.省直相关单位推荐。请根据大赛类别要求,组织申报人填报相关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即可,直接推荐至省农业农村厅。

  4.省级决赛。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初审,确定省级决赛参赛名单。省级决赛将视情况进行现场路演或线上演示,采用PPT演讲“5+3”互动答辩方式,即每个参赛项目进行5分钟PPT项目展示、3分钟提问答辩。专家评审组将围绕项目的创新性、成长性、示范引领性以及核心竞争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合议打分。初创组和成长组将分别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初创组和成长组获省级一等奖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半决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全省、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推介。根据推荐选手比赛成绩,在推荐单位中评选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参赛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参赛材料

  1.参赛者报名材料。参赛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参赛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项目成长过程和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可提交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销售合同等,以及符合参赛要求的证明材料。参赛主体提供的所有文字材料、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需汇总上报的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参赛者报名材料以及5分钟项目展示PPT(用于决赛现场展示)。每个参赛项目材料需单独装订。需报送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由推荐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时间安排

  推荐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参赛项目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省级决赛拟于9月上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推荐参赛项目。加强赛前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农民参与度高、创意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项目。

  (二)确保公平。突出大赛公益属性,引导各类农村创业创新主体自愿参赛。大赛主承办方不得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

  (三)提高质量。严格审查参赛资格,确保参赛项目和选手信用良好。坚持以赛带训、以训助赛的赛训结合方式,通过专业、免费赛前培训,帮助参赛选手提高创业创新实战技能,提升创业创新项目质量。

  (四)做好服务。搭建创业服务对接平台,邀请各类孵化机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培训机构参与,为参赛项目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途径,对比赛现场、选手创业历程、项目市场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营造激情创业创新,圆梦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联系人:韩德亮 

  手  机:13704884807 

  电子邮箱:HLJNCCYDS@163.com

  报送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2号楼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

  3.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3/202308/c00_316559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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