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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加快肉牛品种改良,提升优质肉牛生产水平,促进肉牛产业健康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3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8月4日

  

  2023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畜牧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14号)精神,提升优质肉牛生产水平,推进全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鼓励肉牛规模养殖场使用优质肉牛冻精,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肉牛群体改良,增加优质肉牛存栏,提高肉牛生产水平。

  二、实施范围

  2023年优质冻精补助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补助方式

  县(市、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筹集资金统一组织采购、发放或由经营主体自行采购,报农(牧)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支持使用优质肉牛冻精改良肉牛或低产牛的肉牛规模养殖场。

  (二)补助标准。肉牛规模养殖场使用优质肉牛冻精,采取总量资金控制与据实补贴相结合方式,按照优质冻精实际价格50%给予补贴,每剂补贴不高于150元。

  (三)补贴时限。对2022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肉牛规模养殖场使用优质肉牛冻精给予补贴。

  五、实施程序

  (一)细化实施方案。县级农(牧)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明确项目实施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验收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

  (二)组织项目申报。县(市、区)负责确定肉牛优质冻精供应主体,优质冻精生产经营主体应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国产冻精应符合 GB 4143-2008 牛冷冻精液产品标准。应优先选用在《2022中国肉用及乳肉兼用种公牛遗传评估概要》中育种值高的国产肉用种公牛。进口冻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60号》中种牛及冷冻精液进口技术要求。按照每头母牛使用2剂冻精的标准,统计全县(市、区)肉牛规模养殖场冻精实际需求量。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使用优质冻精数量、配种母牛头数等数据真实,出具承诺函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出具申请文件,随附2023年肉牛优质冻精使用计划表(附件1),一并上报市(地)农(牧)部门复核汇总。2023年9月30日前,市(地)农(牧)部门将计划汇总情况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项目验收。县(市、区)建立健全购买冻精、配种、产犊等相关记录档案,完善冻精发放登记制度,及时填写冻精补贴项目冻精供应表。指导养殖场保存好使用过的冻精细管以备查验。

      县级农(牧)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做到优质冻精采购、入库、领取、发放、使用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齐全,验收结果要经补助对象和验收组共同签字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四)公示及补助资金拨付。县级农(牧)部门根据验收结果,核准补助对象冻精用量和补贴资金额度后,在当地及时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验收结果(附件2)报市级农(牧)部门复核,市(地)农(牧)部门汇总全市资金需求,将资金申请文件、相关佐证材料、承诺函等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资金,资金下达后,县(市、区)要及时将资金兑付到项目单位,养殖户补助纳入一卡通管理。

  (五)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要在项目结束后全面梳理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自评总结报告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并报市级农(牧)部门。市级农(牧)部门依据县级自评材料,结合实地随机抽查,开展项目初评和监督检查,形成市级绩效初评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适时组织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和抽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工作,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申报、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项目公示、项目验收方案编制等工作,确保政策和项目落到实处。鼓励项目县开发使用信息平台,将优质冻精使用主体、母牛、牛犊照片等基本信息纳入平台管理。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项目执行监管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市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汇总、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是项目的责任主体,承诺肉牛冻精申报数据真实,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抓好项目落实和绩效管理。

  (三)加强宣传,阳光操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肉牛养殖场使用优质冻精积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各项措施和服务到位,做到政策公开、绩效目标公开、验收公正、结果公示,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都能享受优惠政策。

  (四)规范执行,严格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项目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执行项目,强化项目监管。要及时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实施方案、摸底申报、检查验收、公示、资金发放以及政策实施等资料,做好存档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占用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2023年肉牛优质冻精使用计划表

  2.2023年肉牛优质冻精补助项目明细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2/202308/c00_31663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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