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省委农办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2023年9月起,请各州(市)人民政府于每月5日前向省委农办报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月进度表,首次报送时一并反馈联络员名单,并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需加盖公章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月进度表和工作报告同时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省邮政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顾勇能,0871-65749536。邮箱:ynnyscc@126.com。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云南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统筹解决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融合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国内大循环、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城乡、服务便民。突出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基本公共服务属性,聚焦补齐农村客货运和邮政快递发展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紧密结合,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主动打通政策堵点,加强统筹协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积极参与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融合发展。
坚持聚合统筹、降本增效。加强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流通的资源共享及经营合作,推动机制体制、基础设施、运力资源、信息平台等融合发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因地制宜、多元融合。根据各地基础设施、经济环境、产业发展实际等,因地制宜推行一县一策、一乡一策,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城乡各产业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打造集约共享的多元发展模式,以点带面全方位促进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符合条件的地区农村客货运、邮政快递100%全部通达建制村,农村客货运、快递、电商、供销等行业实现末端资源整合,实现“一网多用、一站多能、多点合一、深度融合”,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彻底打通,达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除昆明主城5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外,全省124个县(市、区)全覆盖建成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或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建制村全覆盖建成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指3个以上快递品牌共用一个站点)。
——到2023年底,全省范围全面铺开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以县为主体完成县域内县、乡、村三级节点建设布局,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50%以上的建制村。
——到2024年底,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完成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基本覆盖所有建制村。
——到2025年底,全省124个县(市、区)完成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或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乡镇、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高质量、可持续运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三级设施节点共建共享。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引领作用,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基础设施融合建设。县级层面,充分利用县域客货运场站、邮政快递分拣中心、物流园区、电商园区、供销等场地资源设施,通过引入或组建第三方平台企业、主体间利益分配约定等多种方式,合理分配不同主体利益,建设集统一协调、集中揽收、分拣派送、仓储转运、信息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吸引各类物流企业进驻场站,实现资源共享。乡镇层面,统筹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邮政快递网点、公路养护站、电商服务站、供销基层社等资源,盘活闲置资产,融合邮政快递等功能,规划建设“一站多能、多网共用、统一管理、集中配送”的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能力。村级层面,坚持科学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建制村为单位,鼓励邮政、快递、交通等网络和服务下沉,依托村级客货车辆停靠的超市、便利店、村邮站、村内公共服务设施等载体,优选农产品电商销售达人、返乡创业青年、村级网格员、快递从业者等作为站点负责人,开展物流寄递、代销代购、便民缴费、助农取款、农财险办理等服务,打造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站,丰富经营业务,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县、乡、村布设智能快递柜,提升末端配送效率。
(二)推动城乡运力资源互用互补。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路网布局,优化路网结构,整合线路资源,加快形成县域内以乡镇为区域中心、建制村为节点,覆盖广泛、互联互通的农村公路网,实现“村村通”客货运班车。加速客货运力资源融合,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客运企业开展合作,按照“独立仓储、客货分离”要求,改造升级城乡客运车辆,因地制宜配备客货物理隔离的城乡客货邮农村客运、公交车,保障货物、邮件快件存放空间的独立性和货物装卸的便利性。鼓励开通公交邮路,投入客货邮公交车参与农村快递物流,提升配送能力,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指导城乡客运企业结合邮政快递企业配送线路、频次时效要求,合理规划运输线路,推广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农村寄递物流“客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建制村的双向客货物和邮快件运输配送服务,推动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企业实现场地、线路、车辆资源的整合。创新同城运力资源整合,推动美团、邮政、货拉拉等运力资源参与同城配送。
(三)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深度融合。结合“快递进村”目标要求及快递行业通用服务时限标准,制定完善县域邮件、快件配送服务标准,推广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促进快递物流服务水平提升。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企业深化合作,通过签订框架协议、制订合作公约、组建合作联盟或成立第三方平台公司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实现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促进农村客货邮商资源高效集约配置。引导推动邮政、快递企业间信息系统融合,共建共用末端配送网络,达到邮件、快件在分拣、投递等关键环节的数据互联,提升农村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鼓励各地搭建数字公交货运平台,上线城乡农村速递服务,对物流服务站点和车辆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利用政府部门开放共享的公交站点、运行线路、车辆调度等智能数据,实现人、车、货、站、线等信息精准匹配追踪。
(四)延伸拓展末端便民服务功能。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主体,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冷链仓储+快递物流”建设,提升特色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实现快递业与地方特色产业协同发展。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充分发挥邮乐网等自身平台优势,探索建设“线上线下订购+基地直采直供+邮政快递配送”的农特产品网络营销寄递服务体系,助力农民创收增收,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强化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和孵化,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大力发展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不断完善电商配套体系,持续拓展线上销售渠道。鼓励各地开发村级服务站点在线商城,搭建线上线下多业融合平台,挖掘培育本土品牌,助推农村创业就业。延伸数字公交货运平台便民服务功能,推动实现生育登记、医保共济账户备案、营业执照办理、农保办理等事项的一键办理。探索实施“快递进村、党员到户”制度,落实党员包干到户责任制,为残疾孤寡老人、低保困难家庭和行动不便群众等群体代办农村寄递物流业务。
(五)落实不同行业监管服务责任。对客货邮融合发展实行“统一评估、统一签收、统一保管、统一标识”的“四统一”规范化管理,线路开通前组织对通行条件及车辆安全进行统一评估,运营过程中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落实快件统一签收制度,城乡公交车辆配置储件箱统一集中管理邮政快递包裹,营运车辆统一张贴“邮政快递、小件物流”标识。重点加强城乡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保障营运安全。指导客运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在合作代运邮件快件中完善交接程序,规范交接流程,做好邮件快件安全检查,明确车辆禁带快递物品种类,抓好网点收派员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上、下行邮件寄递安全。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作为补齐民生短板、服务乡村振兴的重大实事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省级建立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管理和省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组,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各级要参照省级做法,加快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融合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融合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融合发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县域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重点围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四个融合”,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县、乡、村工作合力,整合县域软硬件资源,制定本辖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时间节点、主要措施,压实具体职责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快推动解决长期以来资源、政策、资金分散和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加速融合创新突破。
(三)完善政策扶持措施。各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财政、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不断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各县(市、区)要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统筹用好现有财政支持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流通相关资金,积极支持站场设施建设改造、邮政和快递末端网点建设、装备设备更新、“快递进村”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免企业入驻站点相关费用。各地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邮政快递、客货运输企业给予重点扶持,解决企业进村前期成本高、资金压力大的困难。
(四)强化常态跟踪督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全省发展计划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省级要建立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调度通报。各地要坚持典型引路,总结好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成果,适时总结推广样板模式,持续推动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相关解读:
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3/zuixinwenjian_0802/399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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