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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3年2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3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黔农办发〔2023〕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根据2023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较2022年《方案》进行了哪些修改

  (一)监督抽查的数量。分解豇豆、干竹荪监督抽查数量。省级监督抽查豇豆500批次,市(州)级抽查豇豆数量不得少于100批次,县级抽查要做到豇豆种植户抽查全覆盖;毕节市和黔西南州分别监督抽查干竹荪25批次、15批次。

  (二)市级监督抽查工作。将问题发现率从不低于0.5%调整为不低于0.6%,明确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含常规农药速测)任务数量和考核要求由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确定。

  (三)检测参数。蔬菜、水果共监测31种检测参数;食用菌共监测10种检测参数;茶叶监测项目增加灭多威和草甘膦2种检测参数,共监测30种检测参数。畜禽产品共监测41种检测参数;水产品共监测5种检测参数。

  三、《方案》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有案必查,确保案件处置率达100%,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在抽查过程中,要向生产者宣传国家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停用)兽药,督促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大力整治弄虚作假。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抽样、检测经费,把任务分解到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人。不能做假表、报假数。一经查实,通报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强化考核问效。将监督抽查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中重点内容之一,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wgk/xxgkml/zcjd/202305/t20230506_79559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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