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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春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春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2〕6号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春耕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2022年全国“两会”、春耕备耕等关键节点,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畜禽屠宰、非法捕捞、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组织执法检查和农业投入品抽检,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突出重点领域执法

  各地要以城乡结合部、农资生产经营集散地、边远乡镇经营点、网络销售店、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执法巡查。凡列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管对象的、近年来被多地多次执法查处的、厅执法抽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中发现有多个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消费者、生产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问题企业和产品,均应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

  (一)加大执法力度,服务“两个要害”。种子执法以制种环节为重点,强化对品种权授权情况、委托繁制种合同、亲本来源的核查,加大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的执法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种业领域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白皮袋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制售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加大耕地保护摸排巡查力度,将耕地保护摸排巡查与农业执法检查、巡查相结合,建立耕地保护巡查摸排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范围、有权处理的,严格依法查处,属于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及时通报或移送有关部门。

  (二)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以生产经营环节为重点,强化对制假黑窝点、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资、农资下乡“忽悠团”、游商走村入户贩售假劣农资等环节的整治。农药执法要重点查处违法添加禁限用和未登记成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兽药执法要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非法添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要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制售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肥料执法要重点查处假冒和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紧密结合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以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为重点,强化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的核查,加大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和生产企业即将上市农产品的执法抽检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不执行休药期间隔期、生产记录不规范、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违法添加金银箔粉有关问题。动植物检疫执法要重点查处违规调运、逃避检疫、骗取或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以渔船网具岸上整治为重点,全面清查三无船舶和收缴禁用网具,消除非法捕捞隐患。禁捕水域要加强巡航巡查,持续推进废弃网具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三无船舶涉渔、农民自用船非法捕捞、生产性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非禁捕水域要重点查处电捕鱼、毒鱼、炸鱼及使用禁用网具捕捞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农机安全执法。重点查处持证机具无证作业(包括证机不符、伪造变造牌证)、无牌作业、违反规定载人、改装拼装、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农机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农业转基因安全执法。以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进口、销售企业为重点,检查转基因标识和相关许可证。重点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研究、试验、制种、生产、经营、加工和标识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省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市场健康发展。尤其是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环节执法力度,严防农业转基因生物在试验、加工环节流入环境、流入市场。

  (七)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宣传活动。各地要在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指导农民正确购买放心农资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充分运用检查巡查和产品执法抽检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厅将对重大农业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省通报、各地联查”。强化农业农村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协作配合,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其他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快速立案查处。健全完善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加强媒体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对专项行动成效做法的宣传力度,定期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曝光违法企业名单,公布执法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不实炒作,对于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违法行为以及需省厅对外、对内协调、督促的案件及时报告厅执法监督处。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总结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并于6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厅执法监督处。联系人:刘国辉,0791-86188659,jxyzjb@vip.126.com。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3/22/art_27783_3894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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