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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渔业渔政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江西省“十四五”渔业渔政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0日

  

  江西省“十四五”渔业渔政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渔业进入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争取尽早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我厅编制了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取得的成效

  产业发展效益稳步提升。“十三五”末,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池塘面积稳定在240万亩以上,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260万吨以上,渔业产值较“十二五”末的925亿元提高到1061亿元,增长14.7%。渔民人均年纯收入较“十二五”末的12306元提高到17587元,增长42.9%。

  产业发展空间得到稳固。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完成,渔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夯实。在全省11个设区市、95个涉渔县完成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发布了《江西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科学划定禁养区103万亩、限养区359万亩、可养区289万亩。

  产业区域布局不断优化。以环鄱阳湖区为重点,打造大宗淡水鱼核心区,大宗淡水鱼产量占全省产量的45%。虾蟹、鳅鳝、龟鳖等3个百亿名特优水产品优势区形成,全省名特优水产品在其中比重达37%,全省71%的虾蟹、58%的鳅鳝、80%的龟鳖养殖集聚在优势区。“四野”(娃娃鱼、棘胸蛙、鲟鱼、胭脂鱼)养殖特色区形成,全省80%“四野”养殖汇聚于特色区。

  产业帮扶成效明显。结合全省特色,明确了以稻渔综合种养为重点的产业帮扶举措。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较“十二五”末的49万亩提高到201万亩,增长310%,亩均带动群众增收1600元以上,带动农渔民增收24亿元以上。据统计,“十三五”末全省贫困群众参与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面积达35.5万亩,覆盖贫困村1247个,带动贫困户5.43万户、贫困人口17.51万人,通过投劳、出租、分红等形式,户均增收1898元。

  渔业资源环境日益改善。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4号),推动全省重点水域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禁捕退捕。每年6月6日组织实施全国放鱼日活动,2018年时任省委书记刘奇、时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共同出席“呵护生态鄱阳湖、共抓长江大保护”活动。“十三五”期间累计放流鱼苗达9亿尾。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稳中有升,2017年科考发布鄱阳湖457头,较2012年增加7头;完善2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渔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市场监测等1000余批次任务,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持续强化水生动物重大专项疫病监测、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预测预报、渔情信息采集等工作,全省未暴发重大疫病,基本实现了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苗种产地检疫覆盖。

  二、面临的挑战

  产业发展空间形势严峻。全省湖泊水库等大水面实施“人放天养”、网箱养殖全部退出,部分大水面因政策影响只能放不能捕,多地池塘因湿地规划而被迫退养,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放缓,渔光互补项目侵占养殖水面,水产养殖空间挤压严重。

  渔业渔政基础设施薄弱。大部分养殖池塘因年久失修淤积老化严重、疫病防控能力较弱,渔业生产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较低,自动增氧、自动投饵、清淤、尾水处理、冷藏等渔业设施设备建设不足。渔政信息化水平薄弱,渔政执法巡护、高清自动监测等设施设备不足、应用不好。

  渔业经营主体影响力不强。全省集中连片的大规模养殖池塘偏少,“小、散、弱”经营主体大量存在,综合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年产值上亿的渔业企业仅22家。“鄱阳湖”作为全省的公共品牌和金字招牌,影响力仍有待提升。

  渔业种业科技水平较弱。2021年全省淡水鱼苗产量383亿尾,排全国第7位,占全国鱼苗生产总量仅3%,且绝大部分为四大家鱼等常规品种,鲈鱼、鳜鱼、黄颡鱼等名优苗种大部分依赖外省引进。水产政、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化种业体系有待健全,长期未新增国审水产新品种,缺乏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水产种业企业。

  渔业资源养护压力仍然巨大。受环境污染、工程建设、采砂采矿等影响,加上极端气候等不利因素,“五河一湖”流域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渔业功能和水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渔业资源的恢复能力下降。

  渔业渔政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十三五”期间,原有独立的水产推广系统并入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各地渔政队伍并入综合执法,基层人员分流与老化严重,导致基层渔业渔政从业人员总体文化水平不高、水产技术推广力度薄弱、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足、规范管理难度大。

  三、发展的机遇

  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十四五”期间对渔业渔政的支持力度空前,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渔业资源调查养护方面提供充足保障,对促进全省水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渔民收入等将发挥出重要作用。

  渔业地位更加突出。水产品是“菜篮子”重要组成部分,满足水产品稳定供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食物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渔业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任务中的服务支撑作用逐步显现。

  消费需求更加多样。城乡居民对优质安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水产品由过去的区域性、季节性消费转为全民消费、常年消费,渔业文化、休闲体验等消费已经成为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将为渔业产业发展创造新的更为广阔的空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践行“大食物观”理念,巩固提升渔业综合效益和渔政监管水平,扎实推进渔业渔政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量质并重。把优质水产品供给和优美水环境保护作为渔业渔政发展第一要务,稳住安全有效供给基本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融合发展,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做到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

  ——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渔业在生态系统治理中的特有功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挖掘渔业减排增汇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潜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渔业贡献。

  ——坚持综合治理。完善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渔业渔政队伍建设,强化渔政监管和安全应急处置;强化水生生物疫病防控,保障水产品质量,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目标

  ——产业发展目标。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池塘面积稳定在240万亩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00万吨,渔业产值达到1300亿元,二、三产业产值比重超过54%,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500元以上。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350万亩,圈养桶等设施渔业设备达3万个。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新增1家、超10亿元的新增6家,超10亿元的总数达到8家。

  ——绿色生态目标。年增殖放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1亿尾以上,优化放流品种结构,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长江江豚数量继续增加。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实现涉渔县全覆盖。生态健康养殖理念得到推广,建成50个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治理能力目标。渔船渔具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渔业监管更加有力,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巩固。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建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9%以上。

  第三章 夯实渔业生产基础提升水产品稳产保供水平

  一、稳定渔业发展空间

  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用途。加快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管理,依法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巩固现有养殖面积,稳定和保护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

  推进百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实施百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成果,统筹利用渔业等项目资金,对数据库中养殖池塘逐步、分批次进行绿色高标准改造,做到改造一批、入库一批。

  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充分挖掘低洼田、冷浆田、内涝田等宜渔稻田资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积极引导发展无环沟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创新集成推广稻虾等“七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建立稻渔综合种养技术体系、生产体系、营销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效、粮渔共赢”的目标。

  科学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坚持“一水一策”发展思路,科学评估全省规模以上大水面水域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生态容量。科学实施鲢鳙投放、贝螺底播、水草移植等措施,细化适宜的投放量、投放比例、捕捞时间和捕捞量等具体措施,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固碳减排、提质增效目标。争取在庐山西海、阳明湖、东津水库、廖坊水库、太泊湖、万安水库等水域开展增殖渔业捕捞试点。

  积极拓展设施渔业。充分利用水源条件好的限养区和可养区,试验示范并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圈养桶等设施渔业。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开展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示范推广工作,打造一批高标准的设施渔业示范基地。

  二、推进绿色健康养殖

  推广健康养殖技术。以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五大行动”为抓手,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良种推广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

  强化健康养殖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区对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推广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理念。到2025年,新增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50个以上。

  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重点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基地,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改造升级尾水处理设施和尾水排放监测系统,常态化开展重点养殖水域渔业环境监测。

  三、促进水产种业振兴

  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种质资源家底,加大收集保护力度。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鉴定,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

  开展种业创新攻关。针对彭泽鲫、中华鳖等本省优势品种,联合省内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研院校、种业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攻关。

  提升水产供种能力。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稳定在70家以上,年水产苗种稳定在350亿尾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70%。完善保种、育种、扩繁、防疫等水产原良种场基础设施,改造一批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示范基地,新增一批省级水产原良种场。

  第四章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渔业产业现代化水平

  一、提升水产品加工流通

  发展水产品初加工。聚焦渔业主产区,优化加工布局,引导加快养殖基地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紧密联系服务一产。提升加工比例,聚焦重点品种,通过低温暂养、保鲜冷冻、清洗分割、分拣包装等加工处理,实现生产减损增效。促进结构调整,发展鲜活、冷冻、调理、预制、鱼糜、干制等产品生产,满足不同消费口味、品质、场景等多样化需求。

  加快冷链物流建设。加快水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合理布局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提升流通组织化水平,降低流通成本。加强产地仓储保鲜和集配设施设备建设,完善冷却、冷储、冷运、冷销的水产品全程冷链体系。

  二、培育壮大多种业态

  发展休闲渔业。依托池塘、湖库等资源,对传统渔业生产场所进行生态化、景观化、休闲化改造,整合渔业生产、生活、生态优势,优化水上景观、特色渔村、休闲垂钓、水族观赏、渔事体验、科普教育等功能,挖掘特色旅游,开发特色餐饮,推广特色活动,组织特色赛事,弘扬特色文化。加强对休闲垂钓行为等监管,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保护传承渔文化。加强渔文化遗产开发保护,有序开展渔业历史、渔具渔法、工程技术、村落建筑、风俗信仰、民间艺术、饮食服饰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搜集、整理和保存。做好长江渔文化保护传承,加强渔民驿站、科普教育基地等载体建设,提高长江渔文化保护意识。

  三、加强水产品市场拓展

  促进产销对接。鼓励组织和参与各种综合性、区域性、专业性渔业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和推介活动、节庆活动等。发展电子商务,利用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营销形式,拓展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依托行业协会、商超市场、大型电商等主体,逐步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对接机制。支持脱贫地区持续开展产品展示展销,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

  强化品牌建设。创新举办龙虾节、虾蟹节等品牌节会,推动品牌宣传与文化、旅游、餐饮相结合,提升品牌档次和品位。扩大鄱阳湖水产品牌专卖店、超市专柜、连锁专供等营销网点覆盖面,不断丰富“鄱阳湖”水产品牌内涵,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大宗淡水鱼产业布局。以基本养殖池塘精养为主,在环鄱阳湖区、沿五河流域一带,形成大宗淡水鱼“一区一带”养殖区。以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池塘、1000亩以上的单个水库(湖泊)为聚集区,改造提升养殖基础设施,重点发展青、草、鲫、鲢、鳙等大宗淡水鱼的养殖并进行产业化开发。

  特种水产产业布局。以永修、彭泽、都昌、鄱阳、余干、南昌、新建、万年、余江、吉水、湘东等县(市、区)为重点打造小龙虾产业集群,建设鄱阳湖小龙虾繁育基地、标准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活储基地、交易市场、餐饮一条街和休闲观光基地,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年综合产值超300亿元的小龙虾产业集群。以彭泽、湖口、永修、都昌、共青城、进贤、鄱阳、南城等县(市、区)为重点打造河蟹产业集群,以池塘生态精养为主,建设一批河蟹池塘标准化养殖基地,发展种草养蟹模式;以军山湖、赤湖、洪门水库等大水面草型湖泊为核心,建设一批河蟹生态健康养殖核心片,推动“鄱阳湖”和“军山湖”两大河蟹品牌建设。以南丰、黎川、弋阳、永修、万年、余江、全南等县(市、区)为重点打造龟鳖产业集群,建设标准化龟鳖养殖基地,推广稻(莲)鳖综合种养模式,发展龟鳖生态养殖,打造品牌,形成集龟鳖良种繁育、生态养殖、品牌营销、休闲旅游为一体的龟鳖产业集群。以进贤、余干、鄱阳、东乡、余江、南昌、新干等县(市、区)为重点打造鳅鳝产业集群,发展池塘网箱养殖黄鳝、池塘精养泥鳅模式,推广稻鳅综合种养生态模式,形成黄鳝、泥鳅生态养殖片区。

  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布局。以永修、彭泽、都昌、鄱阳、余干、万年、新建、进贤、余江、吉水、泰和、万载、广昌、乐安、湘东、石城、于都、上栗等县(市、区)为重点,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重点示范推广稻虾等“七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鼓励发展无挖沟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百亩示范点、千亩示范片、万亩示范区。

  山区特色经济鱼类产业布局。坚持保护为先、合理利用,以广丰、信州、泰和、上高、赣县、崇义、龙南等县(市、区)为重点,以刺鲃、花䱻、赤眼鳟、黄尾鲴、光唇鱼等为主要养殖品种,挖掘我省山区特色经济鱼类价值。

  第五章 强化渔业改革创新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一、强化渔业科技

  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攻关,推动渔业重大基础研究和重要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聚焦水产种业、疫病防控、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发与创新一批核心技术及产品。

  强化技术推广。加快完善全链条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增强服务支撑能力。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持续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推广经费保障。

  发展智慧渔业。加快工厂化、池塘、稻渔等养殖模式的数字化改造,推进水质在线监测、智能增氧、精准饲喂、病害防控、循环水智能处理、水产品分级分拣等技术应用。

  二、推进渔船管理改革

  强化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员管理。出台管理办法,抓住捕捞、养殖等控制关键环节,实施渔船分级分类分区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渔船审批、修造、检验的联合监管。

  强化渔具渔法监管。优化完善渔具渔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渔具网目尺寸、渔具数量、垂钓清单等管理要求。继续开展渔具、钓具标识研究,推动标识管理。探索推进废弃渔具集中处置和回收再利用,减少微塑料污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三、提高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积极探索完善水面流转经营机制,采取转包、出租和入股等方式依法有序流转水面经营权,推动渔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扶持壮大家庭渔场、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扶持一批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龙头企业,鼓励渔民、合作社与生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对接,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加强渔政监督管理

  推动健全渔政管理体系。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职能,理顺指导协调关系,打造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渔政监督队伍。

  提升渔政监督能力。持续提升渔政人员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信息化装备建设,推动行政检查、监督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渔政监督管理指挥系统。

  实施“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长江禁捕、休禁渔管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安全生产、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使用电毒炸、“三无”船舶涉渔、违规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实时发布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

  第六章 持续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深化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非法销售渔获物等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重点水域休闲垂钓。提升行刑衔接效率,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加强宣传引导,保持“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就业安置帮扶行动,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帮扶拉动、政策兜底联动多向发力,巩固退捕渔民安置成果。加强信访问题跟踪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禁捕水域社会稳定。

  二、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以服务禁捕效果评估和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为重点,健全科学完善的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水生生态系统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发布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全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规范涉渔工程管理和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涉渔工程对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评价的审查论证。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加强效果跟踪评估,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加快建设或确定一批适宜开展增殖放流(放生)的平台或地点,引导规范社会放生活动。完善增殖放流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增殖放流适宜性评价,强化苗种检验检疫、种质鉴定、野化训练等,抓好后期效果评估,确保增殖放流效果。

  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调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区划,提升保护区管护能力,有效保护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栖息环境。进一步健全渔业资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建设项目专题影响评价,监督落实渔业资源生态补偿措施,促进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修复。积极妥善应对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维护渔业渔民合法权益。

  三、提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平

  加强重点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宣贯落实和《省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制定发布。加大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保护力度,实施长江江豚保护专项行动计划,建设部省共建长江江豚保护基地并有效运转。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巡护体系,探索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基金,多元化争取保护投入。加强重点珍贵濒危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公布一批重要珍贵濒危物种栖息地名录。强化珍贵濒危物种就地保护,科学合理开展迁地保护。

  严厉打击涉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行为。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实现多环节、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进一步协调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加强规范管理,有效管控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推动保护与利用相互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

  强化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充分发挥科研单位、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企业等在技术、资金、宣传等方面的优势,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支持有能力的单位开展重点物种人工繁育、收容救护等研究,充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放鱼日、长江江豚保护论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第七章 强化渔业风险防控促进渔业安全发展

  一、保障水生生物安全

  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立渔业官方兽医队伍,严格水产苗种生产监管,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推进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中心建设,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提高重大疫病防控和应急能力,按时公布年度水产动物卫生状况报告。严格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行政许可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严控水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督管理,强化规范用药宣传培训。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停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上市水产品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和强化各级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对药残不合格样品查处和行刑衔接,全面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渔船生产安全

  强化人防提升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适任水平,夯实物防提升渔船装备和风险保障能力,创新技防实施现代通导和安全救生设备升级改造。出台省级渔船管理登记和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加强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监督管理,落实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渔业保险政策,推动“安责险”落地实施,推行渔业船员实名制保险,开展水产养殖等保险,扩大渔业保险覆盖面。

  第八章 强化发展指导保障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强化考核监督,把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部分予以落实。

  二、健全法治保障

  加快渔业渔政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制订完善渔业渔政管理相关规定,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体系。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渔业渔政法律法规宣贯,充分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支持力度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保障渔业生产用地(水)、财政、金融等发展需求。围绕渔业高质量发展关键环节和短板,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以及地方专项债券。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四、广泛宣传引导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讲好渔业故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渔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解读材料:《江西省“十四五”渔业渔政发展规划》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3/3/20/art_27782_4409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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