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乡村治理中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的部署要求,确保我省积分制、清单制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
我省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四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运用面不广,存在农民对积分制知晓度、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力度,在尊重农民意愿和地方积极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2023年底每个乡镇至少15%的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2024年底每个乡镇至少30%的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2025年底每个乡镇至少50%的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工作目标。
(一)规范实施过程。积分制的实施必须依法依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设置指标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细化指标、赋予权重符合实际、科学合理。要引导农民群众成为积分制的监督主体,在积分内容设置、申报审核等各个环节始终履行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要建立健全积分制运行制度和管理办法,全过程公开操作,鼓励农民群众自评、群众之间互评、干部考评等方式相结合。乡镇有关部门要参与监督,建立抽查、复审制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大力推广典型经验,通过编印工作指引、问答手册、组织培训等方式,引导积分制规范有序开展。
(二)突出结果运用。要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等原则,运用好积分结果。要创新方式,探索积分与农户信用评级、农村普惠金融结合,积分高的可以适当调高信用贷款额度。
(三)强化运行保障。发挥和提升积分制的治理效能,离不开人、财、物的稳定投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推广运用积分制过程中,要十分注意运行保障问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积分制的合力。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奖补,撬动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拓宽资金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村级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积分日常管理,乡镇要安排干部下沉帮助开展工作,切实保障人员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优化完善日常管理。
二、全面落实清单制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推进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赣村治办字〔2022〕4号)明确要求,全面落实村级“三务”公开、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村级事务、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五项清单制度。但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2022年底对各地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情况看,清单制工作落实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方重“公共服务清单”轻“小微权力清单”,个别地方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清单制落实。
(一)推动规范运行。各地要建立五项清单的运行规则,因地制宜运用清单制管理,明确实施的主体、内容、流程等细节,并通过张榜公布、网上公开、漫画图册等方式广为宣传,做到让群众能按章办事,干部会依规履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村干部管事由“逾矩”变“规矩”,农民群众办事由“烦心”变“顺心”。要推动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规范调整程序,根据政策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适时变更清单。
(二)发挥监督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压实乡镇监督责任,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鼓励农民群众通过“议事会”“理事会”等载体开展监督。要建立群众评价机制,把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要明确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清单办事的单位和负责人严肃问责追责、曝光通报。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职尽责。乡村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党中央重视的一件大事、要事,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和重要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摆上应有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及承办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本级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强化乡村治理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
(二)加大指导宣传。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大力推进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充分发挥基层村民议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民小喇叭、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结合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文艺节目巡演活动、网格活动、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及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推介宣传积分制、清单制积极意义,千方百计扩大农民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要积极发挥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在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引领作用。各地要深入总结推广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大成果宣传推介,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遴选一批典型案例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加强调度监督。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强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监督,对工作停留在文件上、抓而不实的进行通报督办。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积分制、清单制落实有效作为全国、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的必要条件。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谢传瑞,0791-86231707,jxsnytnjc@163.com。
附件: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情况调度表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 |||||||||
县(市、区) | 乡镇数 | 行政村数 | 积分制推广运用情况 | 清单制落实情况 | 备注 | ||||
县级是否 制定文件 | 运用积分制行政村数 | 未运用积分制的乡镇数 | 县级是否 制定文件 | 落实清单制行政村数 | 未落实清单制的乡镇数 | ||||
合计 | |||||||||
填报说明:请各设区市按季度调度,分别在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上报。 |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3/3/30/art_27782_4411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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