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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黄金十条”→“农+食”5000亿级产业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市政府公开发布《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

  其中,《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7年,力争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以上。

  《意见》共九个方面,涉及三十一条具体内容,小布丁带你了解

  01

  奋力开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新局面

  《意见》提出,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来抓。

  未来五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规模跨上新的台阶,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完善一批产业链条,建成一批特色园区。

  到2027年,力争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以上。

  02

  推进主导产业集群发展

  优化发展布局、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以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产业为重点,推动跨越式发展。

  支持各区县(自治县)重点培育1个主导产业、2个辅助产业,建设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强区强县。

  培育壮大“链主”企业,鼓励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联合体,促进产业链上各关联主体协同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综合产值10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

  03

  打造功能配套完善的园区载体

  高水平建设一批产业园区。积极争创中国(重庆)国际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创建50亿元级、100亿元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示范园区20个以上,建设一批中小企业集聚区。

  完善园区功能配套。建设东盟农产品集散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人才公寓和员工集体宿舍。

  04

  培育壮大龙头和头部企业

  实施“头羊计划”,重点打造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100家综合服务保障企业和50家上市后备企业。

  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

  瞄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领域世界500强及中国100强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精准招商。

  05

  突出科技创新支撑

  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引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领域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团队来渝联合办学或设立研发机构。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探索“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模式。建立人才资源库、企业技术难题库和技术需求清单。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共建研发和技术转移机构。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权益分配方式。鼓励科研人员参与企业项目合作,或以科技成果入股企业。支持建设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中试基地。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推行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院)企双聘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兼职。

  06

  高度重视和抓好质量品牌建设

  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引导企业制定高水平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塑造一批知名品牌。唱响“三峡柑橘”等区域公用品牌,做大重庆火锅、重庆小面等特色品牌,打造“老字号”“原字号”等品牌。

  打造“爆品”“爆款”“爆点”。力争7大重点产业各培育2—3个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爆品”。

  加强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加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

  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数据库,建立溯源管理平台。

  07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东西部对口协作地区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协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协同发展,联手打造产业集群。

  促进“一区两群”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创新“大带小、强带弱”“一区多园”等园区协同发展机制,鼓励主城都市区园区与“两群”区县园区联动发展。

  08

  强化综合配套服务保障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业及冷链物流相关资金等,向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倾斜。

  创新金融服务。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加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担保贷款贴费力度。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强化用地用电保障。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供配电设施建设,保障用电需求。

  构建完善物流体系。完善农村三级物流体系,优化本地农产品原料“最先一公里”运输。大力发展国际冷藏集装箱运输,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出海出境大通道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09

  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作用,构建完善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强化企业服务。组建由区县领导干部牵头的企业服务团队,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督查激励。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年度督查激励工作措施,对成效突出的区县进行激励。

  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

  一、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绿色园区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奖励。

  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60%以上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重点围绕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支持种养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三、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支持。重庆农担集团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担保,担保费率平均不超过0.6%。

  四、支持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

  支持和引导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基地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85%的保费补贴。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标杆工厂”,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六、支持冷链流通体系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交易市场、集散分拨中心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相关冷链物流示范项目建设,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通道冷链运输,对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输的冷藏集装箱,按普通集装箱奖励标准上浮5—10个百分点进行奖励。

  七、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

  支持办好乡村振兴国际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重庆)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重大展会和行业促销活动。支持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新授予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八、加大头部和龙头企业招商支持力度

  组建招商专班,优化服务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以及行业头部和龙头企业来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九、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

  设立目标规模100亿元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加强市与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联动,有针对性设立行业、区域、专项子基金,积极引导产业项目落地。

  十、加大考核激励表彰力度

  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十佳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出台升规入统、快递物流等方面支持政策。

  本政策自2023年6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市级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施过程中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原文链接:https://nyncw.cq.gov.cn/xxgk_161/zfxxgkml/zcwjjd/wzjd/202307/t20230711_1214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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