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咖啡,“土特产”也可以来一杯
茅台味咖啡乍听起来离农产品有些距离,但仔细想想,饮品与农产品的关系并不远。初级农产品是食品饮料等快消品的原料,经过农副产品加工后,变成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商品。此外,这种创新型跨界营销方式也是产品营销领域的通用方法,可供农业品牌学习借鉴。
茅台味的咖啡,你喝了吗?近期,贵州茅台和瑞幸咖啡联名出品的“酱香拿铁”成为爆款产品。这对意想不到的组合上线当天销售额便破亿元,刷新了咖啡品牌方的单品销售纪录。虽然好喝与否众说纷纭,但网络话题量和销售的火爆程度确实是一骑绝尘,跨界营销的合作双方都赚足了眼球。这种看似不搭界的联名营销,亦能给苦于探索如何“出圈”的“土特产”带来新灵感。
客观来看,我国农产品营销和品牌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面临不少痛点难点。从消费端看,对农产品的关注重点已经由“有没有”“够不够”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让农产品营销面临新挑战。而从供给端看,虽然我国农产品品类繁多、供给充足,但品质不稳定、外观口感差异大,整体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当前农业品牌发展“小散弱”现状依旧存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已经在区域内小有名气的“土特产”,要想破圈突围,实现优质优价,并非易事。
茅台味咖啡乍听起来离农产品有些距离,但仔细想想,饮品与农产品的关系并不远。初级农产品是食品饮料等快消品的原料,经过农副产品加工后,变成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商品。此外,这种创新型跨界营销方式也是产品营销领域的通用方法,可供农业品牌学习借鉴。
事实上,小众“土特产”借跨界营销走红的例子并不鲜见。比如这两年,以油柑、黄皮、“鸭屎香”茶叶为代表的“土特产”在新茶饮上的创新应用,创造出“霸气玉油柑”“黄皮仙露”“鸭屎香柠檬茶”等一个又一个爆款。将原料茶叶、水果特色品种和优质产地作为产品卖点,日益成为新茶饮品牌获取消费者关注的妙招。“‘土特产’+茶饮”的跨界让饮品自然新鲜、风味地道的特点更加突出,客观上带动了一批小众茶叶和水果“出圈”,为上游供应商、种植户创造了可观的产业价值,提升了原料产区的知名度、美誉度。
当前,新饮品赛道“厮杀”不停,作为“宝藏”原料,“土特产”的潜力还待进一步开发。总结经验,“土特产”要想闪耀“出圈”,首先需要选择适合跨界的对象和方式。一方面,成功跨界要做到创新思维、打破框架、制造惊喜感。每一个成功跨界的现象级产品,都能把原本不相干的商品和用户拉进同一个圈子,正如“茅台+咖啡”之所以能收获超高人气的话题讨论热度,就是源于让消费者意想不到的品牌组合。而对“土特产”来说,要破圈就不能只关注地里的事,更要重视不同消费者的痛点、痒点、爽点,发掘拓展本地“土特产”与外地消费者的供需接口,借助跨界力量实现“破圈突围”。
另一方面,成功的跨界是双方互补和各取所需。还是拿这次“茅台+咖啡”的成功营销来说,茅台想吸引瑞幸的用户群体,瑞幸则相中了茅台的“高端感”。正所谓“年轻人的第一口茅台,中年人的第一杯瑞幸”,一次跨界联名便打通了两个本不相干的用户群体。具体到“土特产”的跨界营销,合作品牌应能发挥出“土特产”乡土味浓、品质优秀、亲民度高和口碑良好的先天禀赋,且具备帮助“土特产”破圈的渠道和营销能力,把“土特产”自带的“新奇特”属性转化为产品差异化的武器,创造出不同寻常的口感和消费体验。
不能忽视的是,营销带来的流量要想接得住、可持续,还得修炼好产品内功。对“土特产”而言,稳定的品质是其进行大规模市场营销的根基,跨界营销更是对双方商品的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毕竟品牌双方一旦捆绑,好坏都能被同时放大。“酱香拿铁”卖爆全国的基础,也是因为茅台和瑞幸都拥有大规模标准化量产的实力。“每次吃都一样好吃”的背后,是品质高度可控。“土特产”要突围扩圈,除了学营销,还得完善标准化生产、高效率物流等跨界营销的支撑体系,对整个供应链、产业链提质升级。
此外,“土特产”跨界营销还需格外珍视口碑。“土特产”蕴含着丰富的乡味、乡思、乡情,能使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其积累的良好口碑和亲民属性来之不易,不可随意透支。如果只注重短期营销带来的收益,而忽视中长期的质量管控,怕是迟早会自砸招牌,甚至被消费者抛弃。
“土特产”营销任重道远,让更多“土特产”闪耀“出圈”,才能推动农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使广大农民分享品牌溢价带来的收益。跨界营销只是“土特产”“出圈”的一种方式,未来还要继续深挖“土特产”蕴涵的传统农耕文化精髓,培养“‘土特产’商业思维”,释放农业品牌的创新想象力和市场潜力。可加强“土特产”与现代元素、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准确洞察消费者需求,在技术、业态和场景创新上下功夫,让越来越多的“土特产”能登上营销舞台的“C位”,在更加广阔的市场搏击中寻找更多可能。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309/t20230913_123349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