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找回“流失”耕地 夯实荆楚粮仓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胜 通讯员 李晟
初秋时节,烈日依然当空。在十堰市竹溪县泉溪镇大木厂村的地块上,挖掘机正在清除杂草和灌木,地块平整后,农户紧随其后整地松土,播撒作物种子,这样的复垦复耕工作,正紧张有序地在泉溪镇各个耕地流出整改地块上展开。
今年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月,省政府召开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要求以“快、实、活、严”高标准推进耕地流失整改。我省各地积极行动,让一批撂荒地重新变成良田。
找回数十万亩耕地
“撂荒地整改变成了良田,既保护了耕地,又带来了经济效益,还带动了村集体收入。”恩施市耕地流出整改专班工作人员范邵敏介绍称,全市已顺利整改耕地流出图斑1062宗,面积4881.79亩。
8月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后,全省各地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细化问题清单,以考核为导向,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各地专班闻令而动,层层压实责任。
省自然资源厅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督办等管理督办机制,先后组织26次专班调度、8次专题研究、召开3次全省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会议,整理9期九大战役专报,全流程、全环节抓好耕地流失整改工作。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已经找回流失耕地数十万亩。
对照卫星图斑一个一个改
“我们现在已经完成了土地流失整改过万亩,十月中旬可完成全部任务15914亩。”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该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卫星图斑,一个一个进行整改,不漏一处。
治标更要治本。省自然资源厅透露,此次整改要厘清耕地流失存量问题,对“三调”以来历年耕地流失情况进行追溯、排查,全面摸清耕地家底、流失年份和流失方向,在掌握全省耕地流失真实数据的基础上,找准流失原因,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各地在符合政策规定、符合群众利益需求的前提下,精准制定整改方案。
为了形成合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主动对接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论证研讨,立足县域自身平衡实施找地行动。抢抓机遇建设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以空间换时间的思路,以原地恢复为主,调整补划为辅,加强横向协作配合,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小田改大田 大户带小户
“这是大家一起共同缔造的结果,土地整治后,种田更方便了,村里环境也变漂亮了。现在村里正做村里的长远规划,准备利用现有资源转型升级。”公安县黄岭村党支部书记龚道平笑容满面地说。
据了解,黄岭村有耕地9616亩,村民2876人,92.9%的耕地是虾稻田,土地分散,有的农民外出务工后,土地无人照看抛荒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后,按照“小田改大田、大户带小户”的方式,将碎片化、零散化土地集并,引进种植大户种植,同时,通过农田灌排分离、农田林网、绿化植被建设,美化人居环境,重塑生态系统,所有撂荒地重新种上了粮食。
“以前我们平均每户人家有3、4块小田,田地高低不平,农机操作手都不愿意进来。”黄岭村一组村民张永胜说,现在每家一块大田,路相通,渠相连,耕种管理非常方便,耕地流失问题自然而然解决了。
开展空间唯一性研究,探索“耕地下山、林地上山”优化布局试点,我省推进平原地区耕地集中连片整治,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千方百计增加耕地数量。
落实“人防+技防”监管机制,开展耕地动态双月监测,加强基层实地巡查,对各类新增耕地流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有效遏制新增流失。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项目选址选线、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等关键环节提前介入,从源头上引导建设项目不占、少占耕地。
让制度长牙齿
粮食安全重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保护耕地是“国之大者”。省委、省政府已经向党中央、国务院签订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省将责任层层传导压实,级级签订责任状,实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考核,逐级分解下达任务,坚决守住6925万亩耕地和59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两道红线。
7月21日,我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对耕地流失较多、整改不力、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较高的宜昌市等5个市(州),及武汉市新洲区等5个县(市、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参照国家考核规则,我省对各地耕地保护任务情况模拟考核,以考促改。实行分片督察机制,组建5个督察小组,带着问题、带着线索赴市州实地调研、督察、指导,传导压力,做到有的放矢,对工作落后地区专人派驻、专班辅导。
让耕地保护制度长牙齿,我省严格落实“两平衡一冻结”“红黄牌”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整改进度落后的,先行冻结所在地储备库中的补充耕地指标,待查处整改完成后才给予解除冻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mtksn/202309/t20230907_48280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