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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用地保障问题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2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民进山东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用地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建议对于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一是完善政策标准。2019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先后制定印发《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扎实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为各地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提供规范依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0年5月联合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村庄规划有关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2号),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严格村庄规划实施、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三个方面对全省村庄布局和村庄规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村庄规划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引。

  二是优化村庄布局。2020年印发《山东省市县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指导各地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人文相亲”的原则,结合村庄类型和村民意愿,以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集聚提升类(或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为中心,统筹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社区生活圈。

  三是推进规划编制。指导各地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以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类型村庄规划编制为重点,整合原有各类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2023年印发《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的通知》,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为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空间规划支撑。目前,全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全部形成初步成果,编制完成村庄规划5000多个。《滕州市张汪镇大宗片区村庄规划(2020-2035年)》等5个村庄规划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乡村规划案例集。

  (二)积极主动做好乡村振兴用地服务保障

  一是制定出台用地保障政策。我厅连续多年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对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及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做出了明确安排。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淄博、临沂等地也出台了支持乡村振兴用地的一揽子政策,细化明确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保障措施,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为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是分级分类保障用地需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真实有效项目作为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依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由国家直接配置指标;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由省级统筹指标予以保障;市县级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由市县配置指标予以保障。

  三是单列指标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10月底提出下一年度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我厅。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报经省政府审定后,上报自然资源部,由国家每年单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近年来,对各市提出的村民住宅用地需求做到了应保尽保、实报实销。

  (三)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一是规范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0年以来,先后印发实施《关于运用增减挂钩政策进一步支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各地充分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允许脱贫任务较重县、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县、革命老区范围内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有偿调剂、流转使用,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成了全省统一的网上有偿调剂平台,实行网上公开调剂,进一步规范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的条件、流程和要求。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建立省级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供地方案审核,制定审核规范,明确审核内容,规范审核流程,促进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盘活农村闲散土地。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精神,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大对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式的探索。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认真吸收采纳贵委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各市县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统筹村庄发展目标、产业发展空间、农村住房布局等,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支撑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二)多元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充分考虑乡村发展及农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通过新增计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土地联营入股等路径,多途径、多元化保障农村土地要素供给。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类型、范围,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精准保障项目用地。

  (三)规范提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密切跟踪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政策改革动向,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改进完善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措施。鼓励引导各地规范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充分发挥增减挂钩政策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

  感谢贵委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zxwytablqk/202308/t20230831_4403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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