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570号(农业水利类231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万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种质资源研究,夯实粮食安全源头基础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常态化加强种质资源的抢救性收集保护
我部高度重视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工作。2015年我部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计划完成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323个县的普查,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截至2022年底,田间地头的野外调查全部完成,新收集种质资源超过12万份,超出计划任务数2万份,这些资源大部分是农家品种土品种,历史悠久、类型丰富、基因优异。全国普查结束后我部还将依托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以下简称“国家级库(圃)”)对种质资源富集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调查收集。
二、关于加大种质资源共享利用
一是科学布局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2021年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21〕8号),研究确定了国家级库(圃)体系布局。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国家级保护体系的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按照确有必要、条件具备、规模适度、避免重复的原则,科学研究确定省级种质资源库布局。2022年,我部发布第595号公告,确定了第一批国家级库(圃),形成了以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长期库为核心,1个复份库、15个中期库和55个种质圃为依托的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2023年中央财政新增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国家级库(圃)稳定运行。2023年4月我部启动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调研工作,推动形成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机制。二是加大种质资源实物展示和信息发布力度。在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开辟种质资源板块,对优异种质资源与成果进行展示推介交易。2022年,我部发布第632号公告,确定了首批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涉及48种农作物2万份种质资源。三是推动资源共享交流。今年3月我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印发《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试行)》,明确了国家级库(圃)作为资源共享分发的主体必须履行的职责,规范了资源申请获取的条件、程序、数量和具体要求,建立了资源利用反馈和利益共享机制。结合生物多样性日、农民丰收节、相关论坛展会组织开展实物资源展示,向社会公众推介好资源。今年年初,支持中国种子贸易协会举办种质资源专题推介活动,对国家西甜瓜种质资源中期库等单位的199份珍贵资源进行了实地种植展示,在行业引起积极反响。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力度。一是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确保2023年圆满收官,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二是继续发布可供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提升共享利用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308/t20230825_643509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