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
冀自然资字〔2023〕17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严禁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规则批准用地,严禁超出法律规定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转用征收审批。
二、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
各地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坚持以补定占,加大补充耕地力度,根据补充耕地能力,统筹安排占用耕地项目建设时序。坚持县域自求平衡,立足县域内自行挖潜补充落实补充耕地责任,进一步规范耕地指标调剂管理,严格管控调剂规模。
三、稳妥有序推进耕地进出平衡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等确需将一般耕地转变用途的,要按照“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出平衡”的原则先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流入地块要可长期稳定利用,符合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要求,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转入耕地,不得在25度以上陡坡上转入耕地。要加强转入耕地后期管护,不得造成耕地再次流失。
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实施土地征收、先行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回国有农用地等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用地行为时,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程序规范、补偿到位。要稳妥审慎推进耕地不合理流出整改,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pdf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tz/gbc/10888857309253484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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