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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90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张福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技小院订单定向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国科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我部十分重视并大力支持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发展和推广,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2019年,中国科协与我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明确提出,推动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发展。2020年,科技部与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创新服务模式。2021年,我部与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在生产一线建立科技小院、实习基地。2022年,教育部与我部、中国科协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明确提出设立科技小院研究生招生专项,支持建设68个单位的780个科技小院,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乡村人才振兴。

  一、关于设置研究生“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改革试点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涉农人才培养,积极探索推进“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订单定向涉农人才培养。2022年11月,教育部与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校地合作,探索推进涉农专业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改革试点,着力提升农林专业生源质量。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教育部门继续支持探索推进科技小院专项研究生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更多掌握农业科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家国情怀的新时代研究生,切实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二、关于创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就业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是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这些政策的实施,对引导和鼓励包括科技小院毕业的研究生等各类人才到基层就业,发挥了支持和促进作用。

  二是优化专业人才选拔任用机制。2016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落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明确通过定向评价取得高级职称的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可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已经结合实际,陆续调整优化了包括农业在内的基层各类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高中初岗位结构比例,开展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在拓宽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空间、稳定队伍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指导各地加强基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同时继续结合需求做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鼓励引导包括科技小院毕业生在内的广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

  三、关于实施科技小院“乡村振兴卓越工程师培育计划”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科技小院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在《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有关科技小院所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将科技小院纳入当地农业技术服务和农民培训体系”,推进科技小院成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有效培训载体。教育部在文件中明确加强条件保障,通过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优先满足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招生计划需求。

  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配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做好卓越工程师培养相关工作,统筹研究科技小院“乡村振兴卓越工程师培育计划”。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3089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308/t20230811_6434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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